作者strellson (臺語是客家話)
看板TPC_Police
標題[新聞] 烈日下卻誤將嬰兒反鎖車內 竹北警即刻救
時間Wed Aug 7 12:29:13 2019
新聞網址:
https://udn.com/news/story/7320/3974584?from=udn-ch1_breaknews-1-0-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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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內容:烈日下卻誤將嬰兒反鎖車內 竹北警即刻救援
108-08-07 聯合報 記者王駿杰╱即時報導
炎炎夏日,動不動就飆高溫,家長千萬要注意別將孩童留在車內!新竹縣竹北警方六日接
獲報案,一名家長稱不小心將二個月大的嬰兒反鎖在車內,當時室外溫度高達攝氏卅五度
,警方不敢大意,立刻出動轄區警力趕往現場,並請消防隊協助,以工具破壞車窗,順利
救出嬰兒,幸無大礙。
竹北分局六家派出所警方六日下午接獲報案,有家長稱不小心將嬰兒反鎖在車內,由於高
溫下怕發生意外,警員高禎廷、蔡文馨與實習生周展煌立刻趕往現場。
警方到場發現,是名粗心的媽媽將轎車停放路邊停車格熄火,就下車先將後座嬰兒車從車
內取出置於馬路上,但因轎車鑰匙放置於車內,車輛隨即自動將車門上鎖,導致嬰兒遭反
鎖。
媽媽焦急萬分,撥打電話詢問鎖匠亦未能協助,眼看太陽曝曬下,嬰兒已在車內待了十五
分鐘,便趕緊向警方求助。最後警方徵求媽媽同意,自離嬰兒最遠的副駕駛座窗戶進行破
窗,成功救出嬰兒,經消防員檢視無造成任何傷害。
竹北警分局呼籲,炎炎夏日家長千萬別將孩童單獨留於車內,將容易造成孩童脫水,進而
休克、死亡,造成無法挽回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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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bit.ly/2YnRPor
消防隊怎麼都沒有呼籲?也沒看到消防隊實習生上新聞,鋒頭都被警察搶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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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P1986625: 如果媽媽不同意破窗的話呢 08/07 13:19
2F:噓 a19887798: 不同意破窗 嬰兒受傷或死亡就是警員責任 這就是垃圾鬼 08/07 13:34
3F:→ a19887798: 島狗幹爛官組成的民國政府 08/07 13:34
4F:推 b7061334: 應該拿破窗器給媽媽,跟他說如果不叫車行來開鎖,你就 08/07 13:51
5F:→ b7061334: 自己破窗 08/07 13:51
6F:推 fireforce: 二樓有什麼事嗎 怎麼會是警察的責任 08/07 13:54
7F:→ fireforce: 而且就算媽媽不同意 出於緊急人命關天我寧願破窗 08/07 13:55
8F:推 yuxiang: 這也告不成吧@@...誰知道嬰兒狀況怎麼樣 08/07 14:07
9F:推 SIGSauer: 警職法28條 可以用強制力 08/07 14:12
10F:推 kevin7771210: 現場錄音錄影確定有錄到當事人同意破窗再破 08/07 14:36
11F:推 hijack8591: 推9樓 自己的法律要熟稔吧... 08/07 14:51
12F:→ laup300687: 阿哲的意思是如果當事人不同意 最後出事帳是算在公務 08/07 14:58
13F:→ laup300687: 人員頭上吧 08/07 14:58
14F:推 playqq: 就算母親不同意應該也可以用緊急避難吧? 08/07 16:00
15F:推 tearrain: 二樓的即時強制沒學好? 08/07 16:16
16F:推 relio: 又是三寶飯 08/07 16:33
17F:噓 Alan1989: 即時強制可以民事免責?可以不用請假跑法院? 08/07 17:02
18F:噓 ComfortPTT: 被告以為法官會挺你? 08/07 17:24
19F:推 TCMango: 不能質疑阿哲哥 08/07 17:56
20F:推 choufoun: 阻卻違法沒在阻卻民事的 顆顆 08/07 18:00
21F:推 rty4455: 民事法院的可要用自己時間去 很累呀 08/07 18:35
22F:→ koreapig5566: 保護警察的法律都只保障一半,蠻可憐的 08/07 19:33
23F:推 hwa6519: 我馬上打電話叫消防來一起擔責任 08/07 23:43
24F:推 s955055: 為什麼不能自己破窗啊 08/07 23:56
25F:噓 s955055: 民法149,150,拜託說民事要賠的會被笑 08/07 23:58
26F:推 talkdiary: 題外話,如果車內是貓狗之類的呢?國外有警察直接破窗 08/08 02:44
27F:→ talkdiary: ,台灣的大概就要考慮了... 08/08 02:44
28F:推 SIGSauer: 那算財產 不能用強制力 08/08 12:25
29F:噓 arms6806: 管你民事刑事 隨便找個民代叫你賠錢道歉 08/08 2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