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trellson (臺語是客家話)
看板TPC_Police
標題[新聞] 幫忙找手機 警查詢小黃運將電話「這樣做
時間Fri May 31 18:30:52 2019
新聞網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807321
----
新聞內容:幫忙找手機 警查詢小黃運將電話「這樣做」挨告…
108-05-30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新北市新莊警分局張姓警員遭邱姓計程車司機指控,將手機號
碼洩漏給周姓男子,新北地檢署調查,周男手機遺落在計程車上,至警局報案,張員用電
腦查詢邱男資料時,周男在旁觀看螢幕,還現場打電話給邱男,認定張員有過失洩密之嫌
,考量他犯後態度良好,今予以緩起訴處分,條件是得上繳國庫二萬元。
今年二月十七日下午一點左右,周男到警局報案說,手機掉在計程車上,張員使用電腦進
入「計程車駕駛人管理系統」查詢,查出邱姓計程車駕駛姓名與電話,而周男則坐在旁觀
看螢幕,不但抄下司機電話,還在張員面前打電話給邱男,邱男接到電話後一頭霧水,要
求周男將手機拿給張員接聽,憤怒地說:「那個時段我沒載過那名客人,你怎麼可以把我
電話給對方。」提告張員洩密及違反個資法。
張員一開始供稱,當時有離開座位一下,不知道周男有抄寫手機號碼,但檢方勘驗監視器
畫面,發現周男就坐在張員旁,並當著張員的面打電話給邱男,張員才坦承未阻止或鎖定
電腦螢幕,讓對方抄寫邱男手機。
檢方審酌張員坦承犯行,有悔悟之心,予以緩起訴處分,條件是得立悔過書及上繳國庫二
萬元,而張員另被控違反個資法部分,因主觀上無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利益,處分不起訴
。
----
https://bit.ly/2Vjj6ln
一開始說謊,以為檢察官很好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37.7.14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TPC_Police/M.1559298655.A.167.html
1F:推 frzqp3814396: 用派出所電話打給拾得人比較好吧! 05/31 18:53
2F:推 zxc90147: 本來就是要用派出所電話打啊== 05/31 19:07
3F:噓 siibouf: ??? 05/31 19:16
4F:推 relio: 天兵無誤 05/31 19:52
5F:→ relio: 一天到晚都在處理這種狗屁倒灶的事情,最忌諱的就是讓民眾 05/31 19:53
6F:→ relio: 知道個資 05/31 19:53
7F:推 jaggur: 天兵 05/31 20:02
8F:→ WiiSports: 還有什麼聯絡車主移車服務的 還在幹的 小心被處理 05/31 22:15
9F:推 P1986625: 天兵 06/01 10:11
10F:推 hijack8591: 8樓 但署頒SOP寫可以通知聯絡車主移車欸? 06/02 01:32
11F:推 smt3457: 所以不能通知車主移車? 06/03 13:37
12F:推 nerv072: 原來不能通知車主移車哦(筆記) 06/03 1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