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ilskies (K他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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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為達績效警玩魔鬼交易「縱放毒犯、誣陷無
時間Fri Dec 21 23:23:08 2018
新聞網址:
https://udn.com/news/story/11315/3547098
新聞內容:
2018-12-20 00:34聯合報 記者曾健祐/桃園報導
桃園市警局平鎮派出所前所長吳彥霖縱容巡佐丁政豪等所屬違法搜索並和毒鴛鴦「交換條件」栽槍,以達春安工作績效。桃園地方法院依違法搜索、縱放人犯及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判吳彥霖等四員警五年至六年半不等徒刑,另一名警員通緝中。
判決痛斥吳等人嚴重侵害人權,惡性至為重大。
檢方調查,平鎮派出所二○一一年春安績效墊底,為了隔年春安槍枝績效,丁政豪二○一二年一月十七日掌握劉姓男子擁槍,和警員李永龍、林照雄、陳威跨轄區到楊梅非法搜索,但只見毒品、未查到槍枝。劉嫌擔心被通緝的陳姓女友被抓,向警方央求網開一面。
李永龍表示獨缺槍枝績效,劉嫌承諾提供線索換取自己和女友脫身,警方答應「交換條件」後,未將劉送辦,任由他聯繫朋友說明「交槍換人」一事。稍後,劉嫌友人將準備好的槍、彈,假借拜訪葉姓同學名義,偷放到葉的工廠天花板內,再通知警方前往「人贓俱獲」。
「交換條件」達成後,警方同意劉嫌載著女友離開,並將不實查獲槍毒經過製成筆錄,經由所長吳彥霖、警員李永龍及陳威簽名後,移交檢方偵辦;遭誣陷的葉姓男子被依槍砲罪嫌起訴,但葉在審理時不斷向法官稱自己被陷害。
檢方察覺有異,簽分偵辦,意外發現劉嫌當時因販毒被列為通訊監察對象,緊急調取監聽檔過濾,聽見他交代友人「你放哪裡要跟我說」,對方回「我會和你說啊」,成為栽槍鐵證。
檢方二○一四年十月指揮廉政署,將吳等四人依違法搜索、縱放及偽造文書等罪嫌聲押獲准,陳威事前逃往加拿大,目前通緝中。
法院審酌,四名員警身為執法人員,不依正當程序查緝槍枝,假借職務權力非法搜索,又利用劉嫌和女友脫身心態作為交換條件誣陷他人,吳彥霖身為所長未阻止反而同意,嚴重侵害人權、司法威信及人民對執法人員信賴。
去年九月監察委員也提案彈劾吳彥霖等四名員警,認定他們栽槍誣告無辜人民,移送公懲會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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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噓 ilovesnow: 製造業寫錯了,應該是誣告無辜毒販 12/22 00:03
2F:噓 Igweit: 傻 12/22 00:15
3F:推 s84629: 好猛直接跑加拿大 12/22 00:56
4F:推 shutout5566: 當警察當到被通緝.... 12/22 08:12
5F:推 chunzheng: 這不是每天都在上演的戲碼嗎 12/22 09:39
6F:推 kenbbc12321: 長久以來都有這種事發生,不是第一件也不是最後一件 12/22 10:22
7F:→ yangdemi: 一切就是為了績效兩個字 12/22 15:50
8F:噓 augopf5566: 譏笑 12/22 17:15
9F:推 Ollieskater: 呵呵...績效 12/22 1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