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ilskies (K他命)
看板TPC_Police
標題[新聞] 靠這句話 小咖毒蟲打臉警員、獲判無罪
時間Wed Dec 5 13:20:48 2018
新聞網址:
http://m.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632208
新聞內容: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我不自願驗啦」,小咖毒蟲靠這句話打臉警員、獲判無罪!
毒蟲童雲慶被依毒品罪起訴後辯稱,警詢時雖不願驗尿,也知警方「我不願意,但對方執意對他採尿,有程序不合法問題。士林地院審理後認為,即便驗尿結果呈現「陽」性,但警員作法違反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在先,基於程序違法,判決童無罪,可上訴。
有吸毒前科的童男是轄區治安人口;去年11月22日,警方持搜索票進入童的住處搜索,當下雖未扣到毒品,仍將童帶回派出所驗尿,童被依法起訴。
法院審理期間,童說,警員什麼都沒扣到,進到派出所後卻強迫我採尿,我才簽名,警員做法有程序不合法問題。
但以證人身分出庭的警員否認童男說法並辯稱,採尿前已經過童的同意,且童也在驗尿結果呈現「陽」性反應後,承認吸毒。
為釐清當日採尿過程,法官特別勘驗警詢筆錄錄音光碟發現,警員詢問「是自願接受警方採集尿液檢體送驗嘛?」童男回「我不自願啦」,警員再問「尿是不是你的啦?」童又回「我不要採不行啦」等語,因而認為,既然童已明確表示非自願驗尿,且確實未在他的住處扣得任何物品,是否在他自由意志下同意採尿,不是沒有疑問。
再者,依刑事訴訟法第205條之2規定,若遇調查犯罪情形及蒐集證據之必要時,對於經「拘提」或「逮捕」到案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得違反意思採取指紋、掌紋、腳印、測量身高等行為;有相當理由認為採取毛髮、唾液、尿液時,也得採取。
但法官表示,該法條立法意旨在於,偵查階段若未即時行採集行為,將無從獲得有效證據資料,才會賦予警察不須令狀或許可,即得干預、侵害被告身體之特例;不過依警員證詞可知,童男並非經拘提或逮捕到案,後來強制採尿行為由於不符該法條規定,判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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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噓 lin5566: 台灣的法律和法官...科科 12/05 13:30
2F:推 shadowen: 法官沒錯,錯的是法律、沒辦法...我們是執法人員 12/05 13:40
3F:推 kwnbsfi2ga: 憲法太保障人權了,支持毒蟲一律強制驗尿、酒駕鞭刑, 12/05 13:56
4F:→ kwnbsfi2ga: 台灣治安一定好 12/05 13:56
5F:推 lovetwbbs: 支持毒品除罪 12/05 14:32
6F:推 chiachiachen: 毒品除罪 12/05 14:44
7F:噓 chinandxian: 笑死 自己先違法違反意願採尿 怪法官啊? 一堆法__ 12/05 15:38
8F:→ chinandxian: 廠廠 12/05 15:38
9F:噓 chinandxian: 不要讓人覺得鴿子都沒讀書好ㄇ 12/05 15:43
10F:推 umaga1: 建議廢掉自願搜索 自願採尿 12/05 15:51
11F:→ b7061334: 乾脆除罪大家都輕鬆阿 12/05 15:51
12F:噓 shutout5566: 硬要就是這樣 12/05 16:28
13F:推 loveway: 沒讀書 還有人在檢討法官跟檢察官 12/05 16:50
14F:推 loveway: 205之2 拘捕 沒有拘捕何來採驗 法條是寫俄文嗎 12/05 16:52
15F:推 Hzy1004: 我認為警察還要再加考一科刑訴法... 12/05 17:11
16F:噓 hwa6519: 我認為去請票就是問題了,應該不要請票連搜索都不要,不 12/05 17:44
17F:→ hwa6519: 會泡茶嗎? 12/05 17:44
18F:推 choufoun: 要績效 硬要程序不合法 踢到鐵板就懶趴夾著自己吞了吧 12/05 17:54
19F:推 drw6sd6r: 這個真的是沒照程序,無罪也應該 12/05 19:40
20F:推 walkingdead: chinandxian整天只會ㄎㄅ 到底還會什麼 12/05 20:16
21F:→ bluekk12: 會說沒照程序的大概都不是在第一線執法的 廠廠 12/05 20:16
22F:→ bluekk12: 不然就是很多毒蟲躲在文章下推文的 12/05 20:17
23F:→ bluekk12: 實務上有個不科學統計 檯面抓到的毒蟲只有全台灣的1/10 12/05 20:18
24F:→ bluekk12: 直述來講就是實際上有90%根本抓不到 被法律保護得很好 12/05 20:19
25F:推 kreuzritter: 請票麻煩是院檢在雞掰吧,值日晚上還睡覺 12/05 20:46
26F:推 loveway: 第一線執法...笑死 不守法還叫執法人員 12/05 21:29
27F:→ loveway: 身為警察 這種話你也說的出來 12/05 21:30
28F:推 loveway: 被打臉還能義正詞嚴...真配服你刑訴怎麼學的 12/05 21:31
29F:推 tikal0904: 所以這個違法採尿有沒有強制罪的問題呢?! 12/05 22:09
30F:推 kwnbsfi2ga: 笑噴,不科學的統計也可以拿出來 12/05 22:25
31F:→ bluekk12: 某幾樓的語氣 像是我幾個考不上的朋友整天講學說 廠廠 12/05 22:40
32F:→ bluekk12: 某樓院檢值班 半夜吵到他們睡覺還會不爽呢 不過鍵盤王們 12/05 22:42
33F:→ bluekk12: 可能不懂實務上的操作 躲在銀幕後面鍵盤不知道換幾個囉 12/05 22:42
34F:→ JBY: 先求合法再講方法,某樓不要到時候被檢察官起訴、法官判決有 12/05 23:52
35F:→ JBY: 罪時,再那邊哭說檢座都不懂實務...... 12/05 23:52
36F:推 Ouiful: 我每件都有依照意願採尿欸,我也是不在第一線執法嗎 12/06 01:24
37F:→ bluekk12: 樓上放心 我表達的不是很好 個人100%照規矩走 只是很看 12/06 04:38
38F:→ bluekk12: 不起那種整天喊程序正義 結果自己遇到不正義時 又不想 12/06 04:39
39F:→ bluekk12: 程序正義了 看多了 規矩就這樣 一堆民眾整天在那輝 12/06 04:40
40F:→ bluekk12: 剛好身邊又有朋友在考司法特考又考不上 整天在那拿學說 12/06 04:44
41F:→ bluekk12: 說嘴 有感而發 抱怨一下罷了 12/06 04:44
42F:推 umaga1: 所以建議廢掉自願搜索與採尿 可以統計一下 90%以上案子都 12/06 07:08
43F:→ umaga1: 自願搜索而來 12/06 07:08
44F:→ umaga1: 以後這樣的新聞只會越來越多 毒蟲不是笨蛋 12/06 07:09
45F:→ umaga1: 他們在監獄中互相交流 越來越懂法律了 12/06 07:10
46F:推 umaga1: 長官猛催績效 造成第一線員警往往走險棋要求毒蟲被同意搜 12/06 07:12
47F:→ umaga1: 索 12/06 07:12
48F:推 loveway: 學說...法院都這樣判了 是實務了好不好 12/06 09:27
49F:→ loveway: 你臉被我打得很腫耶 12/06 09:27
50F:→ loveway: 學說、實務 傻傻搞不清楚 12/06 09:28
51F:→ loveway: 你再說 只是突顯你的專業知能不足 12/06 09:29
52F:→ loveway: 法院的判決是學說...笑死 你的id我要記得 12/06 09:31
53F:推 gjgj6666: 現在90%的線上毒品績效,哪一個不是被自願搜索來的?跟 12/06 14:37
54F:→ gjgj6666: 那種硬要的巡邏,都很怕哪天被送法院 12/06 14:37
55F:→ bluekk12: 某樓看不懂中文 在那自命清高 廠廠 12/06 20:07
56F:推 loveway: 樓上 你不覺得多數推文都在打你臉嗎 12/06 22:06
57F:→ loveway: 你的實務是「學長說」還是「自己覺得說」 12/06 22:06
58F:→ loveway: 沒有法理基礎就不要秀下限 12/06 22:07
59F:→ loveway: 為什麼敢嗆你 就是因為你什麼都不懂 12/06 22:07
60F:→ loveway: 連程序正義都不遵守的警察 你是要嘴什麼 12/06 22:08
61F:→ loveway: 還在講實務 笑死 自命清高的是誰都不知道 12/06 22:09
62F:→ loveway: 沒有同意 要用205之2 就沒有拘捕行為 哪來採驗 12/06 22:11
63F:→ loveway: 你到底懂不懂 打你臉還打不夠嗎 12/06 22:11
64F:→ loveway: 派出所實務也是這樣操作的 不然你是用哪個刑訴 12/06 22:12
65F:→ loveway: 欠人電 12/06 22:12
66F:推 loveway: 比某ch巡官更沒料 被打臉還要硬凹 12/06 22:15
68F:→ loveway: 讀書好不好 第一次回人回到動氣 12/06 22:16
69F:→ loveway: 民眾就算了 你是警察耶 怎麼還能硬凹 12/06 22:17
70F:推 loveway: 反正你的id是自ch巡官後我第二個要記得的 12/06 22:20
71F:→ loveway: 我真的要好好端看你們還會有什麼驚人之語 12/06 22:21
72F:推 TheDivision: 語不驚人死不休啊 執法新三觀^_^ 12/06 23:18
73F:→ JBY: 當績效制度下的棋子,當的這麼過癮我是沒意見啦!只是不符合 12/06 23:32
74F:→ JBY: 法定程序,法律責任是你自己要揹,主管仍是爽爽升,出事了再 12/06 23:32
75F:→ JBY: 怎麼紅的人,也會被完美切割的 12/06 23:32
76F:噓 kwnbsfi2ga: 我也看不懂中文欸,某樓到底有什麼立場跟人戰? 12/07 00:02
77F:推 loveway: 不爽的是 你自認的「實務」明明觀念錯誤 12/07 08:28
78F:→ loveway: 還在這邊嘴硬 你要被送法院是你的事 12/07 08:28
79F:→ loveway: 不要在網路公開平台 誤導別人 嘖 12/07 08:30
80F:推 bluekk12: 在沒有具體事證前,你有辦法讓這些毒蟲自願採尿是你的本 12/08 04:04
81F:→ bluekk12: 事,我從頭到尾沒有說這篇案例是符合程序的。誰知道這毒 12/08 04:05
82F:→ bluekk12: 蟲一開始是否真的有配合,而自願配合採尿確實沒有違反他 12/08 04:05
83F:→ bluekk12: 本人意願也是照程序走,只是做筆錄時突然又翻供,唯一的 12/08 04:05
84F:→ bluekk12: 事證又只有筆錄的錄音錄影都被翻供了還硬送,怪誰?而新 12/08 04:06
85F:→ bluekk12: 聞是否只報導一半根本不得而知?誰知道這記者是不是故意 12/08 04:06
86F:→ bluekk12: 修理警察挑取對毒蟲有利的說詞發的新聞? 12/08 04:06
87F:→ bluekk12: 不需要在那邊很自以為電人,這年頭一堆毒蟲在網路上進修 12/08 04:07
88F:→ bluekk12: ,就算不懂法律在那邊亂看亂扯也是誤打誤撞脫罪,我推文 12/08 04:07
89F:→ bluekk12: 簡單打幾個字嘴一下不想說太白太詳細而已。學說部分,我 12/08 04:07
90F:→ bluekk12: 是不知道某樓誤會什麼,朋友有人還在準備司法特考,有時 12/08 04:08
91F:→ bluekk12: 我會跟他討論問題,但朋友整天拿學說在那邊說嘴,甚至之 12/08 04:09
92F:→ bluekk12: 前跟認識的檢座在聊天,剛好朋友就拿筆記順便請檢座看一 12/08 04:10
93F:→ bluekk12: 下,檢座當場嘴他這筆記太學說不切實際在準備100年也考 12/08 04:11
94F:→ bluekk12: 不上,我是不爽整天拿學說一直在嘴的人而已,某樓大哥, 12/08 04:11
95F:→ bluekk12: 我從頭到尾沒說這個判決是學說好嗎?? 12/08 04:11
96F:→ bluekk12: 如果真不懂規矩的人就別亂搞,如果誤導毒蟲也剛好而已 12/08 04:17
97F:推 loveway: 尚書大人真是機靈 配服配服 12/08 08:30
98F:推 ray80711: 毒品這種案件還是少碰比較好,辦起來最麻煩又容易出事 12/09 21:29
99F:→ ray80711: 情 12/09 2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