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aiabo (波波)
看板TPC_Police
標題Re: [新聞] 網路交易起糾紛 桃警公器私用查個資遭訴
時間Tue Sep 11 21:46:08 2018
各位學長姐好
小弟之前也有受傳喚當證人~詳細情形如下
受理某公家機關主管對洽公民眾提出告訴
主要的內容就是民眾前往洽公
抽菸遭制止而引發糾紛後
民眾在該公家機關填寫類似投訴/意見陳情單的東西
然後我警詢問有無嫌疑人年籍資料的時候
被害人就拿了一張紙上面寫著嫌疑人的年籍資料
!!!
後來嫌疑人到偵查庭向檢察官對於某主管如何取得其個人資料提告發
我就到庭作證人筆錄了~
喔喔,警察私下跟人家有糾紛時不能告人家
不然民眾都陳情到民代那邊去
分局就給你壓力~
告人要有撇步,不能查個資
報案時提供你自己{掌握}的資料
之後調查權交給警察/司法機關處理
警察身分容易被打,在外要告人真的要特別小心~
地檢署起訴警察真的不手軟喔~
聽說叫警察認罪協商跟起訴警察都算是檢察官工作表現良好
警察自救幫幫自己人,也不要挖坑自己跳
嘎油!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3.131.31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TPC_Police/M.1536673570.A.9FE.html
1F:→ iuexeyz: 現在檢察官、法官有一票人就是針對警察的呀,自詡自己是09/11 22:28
2F:→ iuexeyz: 法律的最後一道良心,呵呵09/11 22:28
3F:噓 a19887798: 現在政府就是故意讓整個社會氛圍和司法資源 制度都來仇09/11 23:55
4F:→ a19887798: 視警察 警察是最多數量的基層公務人員 故意鬥爭基09/11 23:55
5F:→ a19887798: 層警察 就是畜生政府最擅長的挑撥基層鬥基層 再從中牟09/11 23:55
6F:→ a19887798: 利 不知因此害死多少人命 根本魔鬼行徑 這雜碎兩黨09/11 23:55
7F:→ a19887798: 政府萬死難辭其咎09/11 23:55
8F:推 a60358a60358: 看來就是個在網路上很嗆,真的被吉了,才在那檢舉09/12 08:03
9F:→ a60358a60358: 找麻煩,剛好被瞎貓碰上死耗子,沒有查個資的話再告09/12 08:03
10F:→ a60358a60358: 一條才對09/12 08:03
11F:噓 a19887798: 不是說這件 現在民眾都什麼事情都先檢舉再說 反正督09/12 09:28
12F:→ a19887798: 察組 1999 110都能檢舉 亂講話污陷又不用負責 就能讓你09/12 09:28
13F:→ a19887798: 倒大霉人仰馬翻 就因為台灣警察只適用全球獨創的有罪09/12 09:28
14F:→ a19887798: 推定原則 變成警察台灣人互相仇視 還要被迫交出什麼09/12 09:29
15F:→ a19887798: 為民服務業績 真的像馬戲團小丑09/12 09:29
16F:推 benz86: 不要腦補知法犯法被針對剛好09/12 09:56
17F:噓 arishina: 少帶風向,誰都知道檢院對警察很寬容09/12 12:24
18F:噓 minkai: 樓上 我不知道呢09/12 14:41
19F:噓 nerv072: 我也不知道呢09/12 15:13
20F:噓 BlackM: 哪裡寬容?我不知道呢09/12 16:48
21F:推 ray80711: 哪裡寬容?檢察官跟法官看到警察根本見獵心喜,恨不得09/12 17:34
22F:→ ray80711: 立刻起訴判刑呢! 09/12 17:34
這件事情查個資是事實,
重點應該是查後有使用及查後未使用的差異,
個資法全部都是對第三人權益有損害的要件,
所以在攻防及提出積極證據的時候,
應該是要著重在有無對第三人權益造成損害,
如果查個資每個都起訴的話,
那警政署每次內部檢核那些~
查「林志玲」「陳水扁」「馬英九」的應該要全部都起訴~
警政署也沒有主動移送查這些個資的同事,
警政署是不是也在瀆職啊?
啊不過不知道檢察官會不會真的明鑑你到底有沒有使用,
搞不好你去開庭時就只針對你有查詢這點直接起訴你,
而且搞不好開庭時檢察官態度嚴厲,
會說什麼你是不是想沒工作之類的XDD
不給緩刑才會沒工作,
以後如果有學長被告不要被檢察官嚇到,
尤其是他說給你認罪協商的機會時,
沒錯就沒錯,
認啥狗罪協商~
※ 編輯: laiabo (42.73.131.31), 09/12/2018 19:41:32
23F:噓 BlackM: 檢察官見獵心喜所以濫訴,應該告檢察官瀆職。 09/12 2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