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ohniRunner (約翰跑路)
看板TPC_Police
標題[新聞] 錯估效應?警放走擄童怪男又再逮回
時間Fri Aug 10 19:17:16 2018
新聞網址:
https://today.line.me/TW/article/0P1aYD?utm_source=copysha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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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內容:
記者呂品逸/台北報導【 8/10 17:37 發稿 | 18:43 更新:新增影音 】
台北市一名怪男,前天傍晚時在內湖地區民權東路六段一處咖啡廳外,意圖強行擄走一名
女童,幸好女童的媽媽死命拉著、加上路人幫助,才讓他沒有得逞落荒而逃。警方事發後
找到怪男,訊後函送並將他請回,不料事件曝光後在網路上引起恐慌,警方才趕緊亡羊補
牢,想再約談怪男,豈料卻遭拒絕,只好啟動機制將怪男強制送往三總北投分院治療。
警方解釋,事發當時因為周姓怪男(30歲)沒有前科,也並非是現行犯,在製作筆錄函送
後就將他請回,但事發後引起民眾的恐慌,再加上重新檢視監視器後,認為周男符合精神
病患強制送醫的作業程序,且周男並不願再次被警約談,因此將他強制送醫。
雖然警方此舉是為了安定民心,但怪男是否需要強制送醫,警方本來就應在第一時間就得
判斷確認,而不是等到將嫌犯請回、案件曝光後,因為引起民眾關注、開始有輿論壓力,
才又再趕緊連絡周男,在周男不願意再被約談的情況下,才啟動強制送醫的作業流程,這
樣不只程序上有瑕疵,也恐侵犯周男的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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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怪 之前接到報案,現場沒有傷人傷己行為跟消防都不敢送了,而且評估權是在衛生所
,這個怎麼送的啊@@? 送不送都怪警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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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噓 asd8563214: 原來是替死鬼啊 我還以為是警察 08/10 19:19
2F:噓 crush0724: 又一個主管機關不知道去哪裡 全部踢給警察的概念 08/10 19:21
3F:噓 TheDivision: 來來來 警察出來坦 08/10 19:32
4F:噓 frzqp3814396: 一開始那些民眾幹嘛不留住他?還要警察到處找人 08/10 19:45
6F:噓 tmac8300: 誰大備誰衰的概念 08/10 20:13
7F:→ zero32015483: 好黑鍋不背嗎? 08/10 20:20
8F:推 skyccc: 沒前科什麼都沒有 誰敢送? 08/10 20:23
9F:→ Tyc109: 各縣市政府唯二運作單位 警察局及消防局 08/10 20:37
10F:推 choufoun: 猴 警察壞壞喔 08/10 21:03
11F:推 ekrneast50: 唉,照規定來也要被這樣弄,真的悲哀,黑鍋背滿滿囉 08/10 21:21
12F:噓 rty4455: 未看先猜上面下指示 現在不敢出來抗 丟給派出所自生自滅 08/10 21:41
13F:→ blackskyz: 有時候也可能是分局長想出風頭啊 08/10 22:10
14F:噓 asd8604: 送了才會出事吧 08/10 23:51
15F:噓 yuxiang: 笑死,台灣一定一堆智障腦民幹死警察 08/11 00:27
16F:噓 kevin7771210: 衛生局死去哪裡? 08/11 10:49
17F:推 epsilon1115: 現場沒有自傷傷人,醫師也沒跳出來評估送醫,EMT不能 08/11 12:13
18F:→ epsilon1115: 送,警察表示:都我就好啦 08/11 12:13
19F:推 ray80711: 反正以臺灣的無腦民眾的觀念就是砲警察砲好砲滿,各縣 08/11 12:37
20F:→ ray80711: 市政府除了警察與消防單位以外其他單位真的是.......... 08/11 12:37
21F:→ ray80711: 米重 08/11 12:37
22F:→ ray80711: 蟲 08/11 12:37
23F:推 ray80711: 什麼時候警察有權力評估要不要送醫了,又一個好大的黑 08/11 12:40
24F:→ ray80711: 鍋阿 08/11 12:40
25F:噓 ndk2675m: 強制就醫是殺小?有用膩?法律就這樣 08/11 13:12
26F:推 idanny: 自傷傷人「之虞」其實是很寬鬆的定義,有試有希望,我自己 08/11 23:43
27F:→ idanny: 都是從寬認定。 08/11 2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