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oufoun (幽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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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攔查通緝犯遭砍4刀 勇警開槍還擊制伏
時間Mon Jul 9 07:29:09 2018
蘋果日報
攔查通緝犯遭砍4刀 勇警開槍還擊制伏
https://tw.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20180709/1387687
新北市三重區發生警員遭砍事件!
賭博通緝犯陳龍仁(58歲),凌晨載著女性友人騎車行
經自強路二段、忠孝路口時,被巡邏警員駱勇丞(27歲)及吳洪岳(28歲)發現滿臉通紅
又闖紅燈,隨即上前攔查,陳嫌被攔下後竟持折疊刀朝駱警揮砍,造成駱警處身體4處刀
傷,陳嫌再朝吳警揮砍時,遭吳警開槍還擊倒地,駱警及陳嫌雙雙送醫救治,所幸都沒有
生命危險。
附近民眾說,當時看見2名警察一前一後攔下一輛雙載的機車,男性嫌犯就拿出刀子砍其
中一名警察,另一名警察掏槍追著嫌犯,還大喊不準動再動就開槍了,追到對面巷子以後
沒多久就聽見槍聲了。
警方調查,厚德所警員駱勇丞及吳洪岳在自強路二段、忠孝路口巡邏時,發現賭博通緝犯
陳龍仁,滿臉通紅騎車載著一名女子闖紅燈,立即上前攔查,尾隨了200多公尺後,在自
強路二段74巷口將陳嫌攔下,但陳嫌竟持摺疊刀砍向駱警,造成駱警右肩、右手臂共4處
刀傷,被載女子也趁隙逃跑。
吳警見同仁駱警遭砍,隨即掏槍對陳嫌喝令「再動就要開槍了」,但陳嫌仍徒步跑了50公
尺到自強路二段67巷內,
再拿出第2把折疊刀準備攻擊吳警時,吳警立即朝陳嫌左大腿開
槍還擊,陳嫌中槍倒地無法動彈,吳警立即叫救護車將陳嫌送醫,而熱心民眾趕緊駕車將
受傷的駱警送往新北市立聯合醫院三重院區救治。
警方表示,駱警在市立三重醫院治療後,已在凌晨2時許出院返家休養,而陳嫌疑似因為
遭通緝,見到警方攔查才會持刀抵抗,經抽血檢驗後酒測值為0毫克,針對這起襲警案,
待整個案情釐清後將依法將犯嫌送辦。(突發中心陸運鋒、呂彥/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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願認真學長早日康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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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械使用條例第四條第一項第五款:
遇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得使用警刀或槍械:
警察人員之生命、身體、自由、裝備遭受強暴或脅迫,或有事實足認為有受危害之虞時。
這回合看似符合用槍條件,但會不會被依不同見解起訴呢,讓我們繼續看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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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病到處有,小通勿輕心;
對嫌犯仁慈,對自己殘忍;
錢是固定的,命是自己的。
不得不信佛,學佛保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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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7.52.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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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choufoun (49.217.52.250), 07/09/2018 07:30:18
※ 編輯: choufoun (49.217.52.250), 07/09/2018 07:31:42
1F:推 mudafucka: 法官:執法過當,違反鄙例原則07/09 08:22
2F:→ mudafucka: 還是要說聲學長辛苦惹...07/09 08:23
3F:推 s88163: 辛苦了07/09 08:30
4F:推 GSX150s: 看看會不會有法官示範如何拍肩奪刀 07/09 09:02
5F:→ pkoo1012: 推警察依法用槍07/09 09:19
6F:噓 a19887798: 就算刑事沒事 也逃不過民事 這就是狗幹的鬼島爛政府07/09 09:20
7F:→ a19887798: 法官的見解就是被攻擊的當下才能還擊 第二次只是歹徒 07/09 09:22
8F:→ a19887798: 想威嚇而已 無法證明第二次有傷害意圖 垃圾政府是智07/09 09:22
9F:→ a19887798: 障人民選的 政府這樣惡搞警察 就別怪通緝犯四處跑07/09 09:22
10F:→ bowbow88: 如果依照比莉原則,應該很有機會被起訴還有罪07/09 09:28
11F:噓 asd8563214: 法官:你們不是有常年訓練嗎 可以奪刀啊07/09 09:43
12F:推 Minegun: \哲哥/\哲哥/\哲哥/07/09 10:00
13F:推 nerv072: 法官:他只是「準備」攻擊你啊!「準備」啊!「準備」懂07/09 10:28
14F:→ nerv072: 不懂啊?你怎麼可以開槍呢?你可以用善良之槍丟他啊!07/09 10:28
15F:推 roger9310754: 學長辛苦了07/09 10:28
16F:推 a6982537: 唉為什麼要拔槍07/09 11:06
17F:推 TheDivision: 我也想看法官奪刀><b07/09 11:14
18F:推 kloz: 勇者我同學07/09 12:00
19F:推 jordonmi: 哲哥講的沒錯 刑事沒事 民事可夠你賠了07/09 12:03
20F:推 s921123456: 拜託沒事 07/09 12:17
21F:推 alwaysbeblue: 看看台北張景義學長的案子,一審好不容易判無罪了,07/09 12:35
22F:→ alwaysbeblue: 但將近五年的官司纏訟以及道義賠償的80萬,就知道台07/09 12:35
23F:→ alwaysbeblue: 灣警察要扣下板機需要背負多大的壓力07/09 12:35
24F:→ umaga1: 看影片是從背後開槍...法官一定會我危害已經結束 違反比07/09 13:27
25F:→ umaga1: 例原則07/09 13:27
https://i.imgur.com/6jBcHlP.jpg
覺得不妙
26F:推 u986858k: 推哲哥 07/09 13:42
※ 編輯: choufoun (49.217.52.250), 07/09/2018 14:08:40
27F:推 rty4455: 同學辛苦了 攔個違規也會遇到瘋子 07/09 14:36
28F:→ bowbow88: 說實在很危險。 07/09 14:49
29F:→ bowbow88: 人家都逃跑了,背對 可能要當義警了 07/09 14:55
30F:推 ray80711: 這種情況下開槍有爭議 07/09 15:38
31F:推 escape54321: 這種情況國外都用電槍制伏了,可悲鬼島只有槍、警棍 07/09 18:14
32F:→ escape54321: 、辣椒水能用 07/09 18:14
33F:推 forevernew: 鬼島啊 07/09 18:36
34F:噓 a19887798: 認真 看到這種狀況 07/09 18:39
35F:→ a19887798: 持刀逃跑歹徒別追捕正解 07/09 18:39
36F:→ a19887798: 1.追到人=跟持刀歹徒肉搏 07/09 18:39
37F:→ a19887798: 2.開槍打腳=被告到死 07/09 18:39
38F:→ a19887798: 3.尾隨呼叫支援=歹徒隨機劫車=追車後發生意外被告到死 07/09 18:39
39F:→ samnpc: 辣椒水還要自己買,哈哈 07/09 19:28
40F:推 umaga1: 而且是運氣好 如果跳彈跳到心臟就賠不完了 07/09 20:03
41F:推 ComfortPTT: 法官:怎麼不奪刀= = 07/09 21:19
42F:推 escape54321: 法官:你們常訓不是都有教綜合逮捕術奪刀嗎? 怎麼可 07/10 00:01
43F:→ escape54321: 以開槍違反比例原則 07/10 00:01
44F:推 zombie51012: 還好人沒死 還有餘地可以說 07/10 00:03
45F:噓 BuildMyDream: 他只是”準備”砍你,但是他沒有動手啊,你怎麼可以 07/10 00:15
46F:→ BuildMyDream: 開槍呢? 07/10 00:15
47F:推 currry: 道義什麼 哪條法律有道義責任四個字 07/10 00:25
48F:推 pingtung34: 法官:判你終身當義警~ 07/11 07:36
49F:→ tvc1004: 從警到現在他至少開了...三次還四次了... 07/27 0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