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rzqp3814396 (歪果人都是很nice的)
看板TPC_Police
標題[新聞] 高雄小姊妹被打深夜躲公園「聽媽媽就怕」
時間Tue Jul 3 00:56:08 2018
新聞網址: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80702/1203701.htm?from=fb_et_news
新聞內容:
高雄一名網友今天早上在臉書上PO文,他提到,凌晨的時候在高雄的公園內遇見一對逃家的小姊妹,初步詢問後發現,姊妹的母親有家暴傾向,因此兩人想要去找爸爸。該網友將姊妹送到派出所之後,遭到員警冷處理,最後甚至沒有成案,直接把小姊妹送回家,讓他相當氣憤。
網友蕭奕辰在臉書上表示,2日凌晨12點30分左右,在高雄公園湖中橋遇到一對姊妹坐在椅子上,「一看就知道是受不了家暴而逃家的少女,國一的姊姊帶著小三的妹妹」。詢問後發現,小姊妹的爸媽離婚,由生母照顧,但是媽媽疑似有家暴的傾向,兩人想要逃家去找爸爸,但是太晚了沒有交通工具,只好待在公園裡。
隨後警察到了現場,大約凌晨一點左右,蕭奕辰跟著小姊妹抵達了派出所,當時警察問國一的姊姊,「媽媽最近有打妳們嗎?」,姊姊回答「有時候會」,警察則問道,「那今天有打嗎?」沒想到年紀小小的姊姊說出讓所有人都感到悲傷的答案「今天還沒打」。原PO認為,因為這樣的一句話,可能讓小姊妹在法律上處於不利的地位,「實務界相對多數目前還是以犯罪行為人『著手』犯罪行為時,才開始進入刑法23條的『現在』不法侵害。」
接著接手的警察堅持要請「疑似家暴加害者」的媽媽前來,並且跟小姊妹說「我們會跟妳們媽媽說啦,媽媽就不會再打妳們了啦!」、「如果妳們沒做錯事的話媽媽怎麼會打妳們?」聽到這些言語讓蕭奕辰感到很生氣,因為小姊妹只要聽到「媽媽」一詞,就會露出非常恐懼的表情和求救的眼神,「誰都知道把受家暴孩童送回家暴者身邊只會讓狀況更悲慘」。
最後警察通知了姊妹的母親來派出所,沒有成案。蕭奕辰提到,最後他離開時,還被用凶狠的眼光目送離開,「他們完全就是不想成案,想直接搓湯圓讓加害者把受害者帶回去的節奏,這樣就可以省事了。」他更希望可以公布現場畫面,讓社會大眾看警察是如何「欺騙受害者」以及「對民眾耍流氓」。
《ETtoday新聞雲》的記者致電了解,小港分局小港派出所盧所長提到,今日凌晨確實有接獲民眾報案,當下立即派一名女警前往處理,據了解,小姊妹是想要搭車去找爸爸,因此員警先將孩子帶回派出所,熱心蕭姓民眾也一同前往,但因為並不是報案人,與姊妹也無親屬關係,員警想查驗身分遭到拒絕,因此向這位熱心的先生表達感謝之意後,請對方先行離開,對於網路上提到的「吃案」說法,都只是民眾的誤解而已。
之後員警致電小姊妹的母親親自到現場,媽媽表示,是因為當晚國一的女兒拿她的手機一直玩,還上網買點數,才加以管教,且女兒本身有些「偏差行為」,偶爾會用打的方式處理。當天晚上11點多,趁著媽媽洗澡的時候,姐姐就帶著妹妹離開家去找爸爸。由於孩子的父母離婚,親權是歸媽媽,員警也連絡上爸爸,對方則表示由媽媽處理就好。
員警當下也立刻聯絡社工幫忙,社工與媽媽及小朋友透過電話對談之後,判斷沒有立即緊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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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永遠只想繞過法律依照自己想法做事,不知道是誰問題比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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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frzqp3814396 (39.9.134.107), 07/03/2018 00:56:48
1F:推 P1986625: 刁民 07/03 01:01
2F:→ yuxiang: 北七民眾,警察愛莫能助啊幹 07/03 01:28
3F:噓 nerv072: 啊不就很熱心 自以為 07/03 02:06
4F:→ LJGB: 熱心好事 不過很多愛腦補又愛指揮辦案的人真的滿討厭..(不 07/03 02:09
5F:→ LJGB: 單指這件) 07/03 02:09
6F:噓 final90009: 純噓民眾 07/03 02:54
7F:噓 hwa6519: 指揮別人做善事很厲害? 07/03 03:07
小時候誰不會說謊啊...一直腦補小孩的情緒反應,人家怎麼做事
※ 編輯: frzqp3814396 (39.9.134.107), 07/03/2018 04:43:15
8F:噓 iuexeyz: 應該又是垃圾公社看多的鯛吧 07/03 06:12
9F:噓 minkai: 再噓民眾 07/03 06:26
10F:噓 kevin7771210: 這麼有愛心自己帶回家養啦 搞不清楚狀況在那邊自以 07/03 06:49
11F:→ kevin7771210: 為 啊不就好棒棒 07/03 06:49
12F:噓 shaq0332: 自以為很屌的假正義 整天吃案吃案該該叫 一點法律素養都 07/03 07:19
13F:→ shaq0332: 沒有 笑死 07/03 07:19
14F:→ shaq0332: 你媽就是當初不打你 才讓你變現在這副德性啦 07/03 07:20
15F:噓 TheDivision: 自以為是 07/03 07:33
16F:噓 choufoun: 87 07/03 11:01
17F:噓 final90009: 再噓一次 07/03 13:39
18F:噓 ramire: 民眾有沒有唸書啦?法律這樣用喔 07/03 13:46
19F:噓 Igweit: 這麼厲害要不要幫人家帶回家管教啊?就不要到時候又打110 07/03 14:13
20F:噓 LT134P: 來來都來 小姊妹我可以幫忙帶回家管教 等等 樓下不要報警 07/03 14:42
21F:推 roger870324: 女童疑似被家暴,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小港分局小港派出 07/03 14:55
23F:→ roger870324: 178738?ref=ios 07/03 14:55
24F:噓 nerv072: 不管啦 吃案啦 叭!叭!警察吃案啦! 07/03 16:42
25F:推 gn020973888: 依規定家暴通報 07/03 16:45
26F:噓 walkingdead: 吃飽太閒看完臉書之後發現根本就是一個自以為的人-.- 07/03 16:57
27F:噓 crush0724: 「法律又沒有規定我不能在派出所,坐在遠遠的椅子上吃 07/03 17:58
28F:→ crush0724: 零食聊天」 好吧,以後民眾可以來派出所內就地野餐, 07/03 17:58
29F:→ crush0724: 警察不能趕我走 07/03 17:58
30F:噓 pei1006: ....這個法學素養... 07/03 18:23
31F:推 ray80711: 最討厭這種雞婆裝熱心又愛指揮警察的死刁民,幹 07/03 19:11
32F:推 ray80711: 當警察當到看到民眾就很討厭 07/03 19:13
33F:噓 ANman: 幸福城市日常 07/03 20:16
34F:噓 a870886411: 低能卡 07/03 21:18
35F:噓 highjackpapa: 歡迎各位來看看這位蕭先生的信念 07/03 22:18
他的行為不也是自以為善良的暴力嗎?
37F:→ highjackpapa: 650569485040587/ 07/03 22:18
※ 編輯: frzqp3814396 (39.9.134.107), 07/03/2018 23:03:22
38F:→ PoLaI: 關FB了? 07/04 14:02
39F:推 ray80711: 標準的死刁民 07/04 14:38
40F:噓 rty4455: 看了一下他的貼文 就是一種自詡為救世主的行為 07/04 15:28
41F:噓 BuildMyDream: 垃圾民眾一枚 07/06 0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