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eiKitten (nona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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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報案無下文 驚爆劣警將17案鎖櫃內
時間Wed Jun 27 16:01:07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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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w.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20180627/1380719
報案無下文 驚爆劣警將17案鎖櫃
10433出版時間:2018/06/27 14:41
台北市一位民眾去年到大安警分局臥龍街派出所報案,沒想到幾個月過去都沒下文,他覺
得奇怪,向警方詢問辦案進度,最後發現承辦的劉姓警員竟將卷證放在櫃子裡,根本沒有
依規定調查函送,憤而提告。台北地檢署認為劉姓警員共將17件案子鎖在櫃子裡,已涉犯
滅證罪,但考量他事後坦承犯行,因此將他緩起訴,條件是繳國庫6萬元。
據了解,這名劉姓警員早年在其他地區服務時都表現衣好,這次會發生這個事件,同事都
覺得意外。劉男不僅已受到司法處罰,行政部分也被調往警備隊服務。
警方查出,去年民眾反映報案都沒下文後,警方內部立即展開調查,才發現劉男自2014年
開始到事件爆發後,前後共將17年案子鎖在平時使用的櫃子裡,其中2014年有5件、2015
年4件、2016年3件、2017年5件。因此將劉男函送北檢偵辦。
劉男對於將報案的卷證都放在櫃子裡都不爭執,但辯稱那個櫃子因為平時沒在使用,所以
當東西放進去後,過了一段時間若沒有再開啟就會忘了,不過他坦承因為一時疏忽造成民
眾權益受損,十分不應該。
檢察官調查後認為劉男涉犯煙滅事證罪,但考量他坦承犯行,所以給予緩起訴。(呂志明
/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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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atgo1207: 這個...不好說... 06/27 16:11
2F:推 rosae: 不好說什麼? 06/27 16:12
3F:→ eateate04: 吃起來,吃起來,大家吃起來 06/27 16:44
4F:推 alwaysfunk: 17件...真的有點狂 06/27 16:48
5F:推 asd8563214: 結論:花六萬調警備隊 06/27 16:52
6F:→ david213: 想調警備隊也是有便宜的做法啊 06/27 16:55
7F:噓 tospykid: 預防犯罪的要領就是要警察______。然後就可以發布治安良 06/27 18:54
8F:→ tospykid: 好了。 06/27 18:54
9F:推 ImMyFriend: 會不會是同一個刁民報17次案哈哈哈 06/27 19:34
10F:推 a4567850: 五樓的推文算精闢嗎 06/27 20:05
11F:噓 chinandxian: 廢物 06/27 21:02
12F:→ zxc90147: 拖著又不會生利息,全部趕快函送出去,就沒你的事情了== 06/28 08:51
13F:推 hwa6519: 都受理了還不送出去...那就乾脆別受理 06/28 2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