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eiKitten (nona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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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銓敘部怎認定我不管」 警局長:孝警張
時間Sun Mar 11 06:48:08 2018
自由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361720
「銓敘部怎認定我不管」 警局長:孝警張展坤就是因公死亡
2018-03-11 00:05
〔記者王捷/台南報導〕養家29年不敢交女友的孝警張展坤因急性肝病驟逝,張家陷入困
境,原本台南市警局人事室認為,張展坤是在職病故,但據傳,市警局長黃宗仁認為,張
展坤是請假住院,又不顧身體狀況回到警所處理業務,又因身體不適住院往生,這麼有責
任感,無論如何要放寬標準,銓敘部怎麼認定他不管,台南市警局送出的認定報告,張展
坤就是符合因公死亡的條件。
人事室指出,依據公務人員撫卹法,撫卹分為三大部分,由市警局提出報告,由銓敘部來
認定,最高撫卹是因公殉職,這個條件是警員明知危險,卻奮不顧身完成勤務,例如發生
槍戰,警員積極制伏歹徒卻身亡,這個符合因公殉職的條件,前陣子爭議比較大的是國道
警察在處理車禍時,卻遭來車撞死,雖然條件上是因公死亡,但有部分人解釋因公殉職。
撫卹次高的是因公死亡,這個條件是警員在值勤中或勤前、勤後路途中,若發生意外,能
夠證明疾病、受傷與勤務有關,若不幸當場死亡,就符合因公死亡條件,若在相同的勤務
條件下受傷、疾患沒有當場死亡,可以申請公傷假住院,若經救治不幸過世,也符合因公
死亡。
而在職病故就是警員在職卻死亡,也有撫卹金,原本人事室認為,張展坤從3月4日起因腎
臟病請病假3日,因為死亡時仍在病假期間,沒有在勤務中,因此可能只有符合病故死亡
的撫卹條件。
但據傳黃宗仁得知這個狀況,相當不滿,他認為張展坤是積勞成疾請病假,但3月5日張展
坤又擔心所內業務沒有整理好,出院後立刻回到派出,張展坤也是在做警察份內的工作,
直到當晚8點左右,又因身體不適再度入院,這麼有責任感的警察,要給他最好的撫卹,
銓敘部怎麼認定他不管,市警局送出的報告張展坤就是因公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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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bag4099314: 阿仁局長...真的算少數的好官 03/11 06:52
2F:推 a79796814: 很感動 03/11 07:25
3F:→ Belphe: 推大仁哥 03/11 07:52
4F:推 cps001: 坦白講,這只是口惠而實不惠,最終結果沒有不同,還是在 03/11 07:54
5F:→ cps001: 職亡故。 03/11 07:54
6F:→ cps001: 身為執法者,卻帶頭鄉愿,罔顧法律規定,也無怪乎警界亂 03/11 07:57
7F:→ cps001: 象叢生,只要長官想怎樣就怎樣,全無制度可言。 03/11 07:57
8F:→ cps001: 3如認為現行規定過於嚴苛,應該由警政署提出修法建議。如 03/11 08:01
9F:→ cps001: 果個案情節堪憐,卻明顯不符撫卹要件,可以發動募款。 03/11 08:01
10F:推 cps001: 絕不是如同這位局長所言,公然抗拒主管機關規定,又不是 03/11 08:06
11F:→ cps001: 在選民代、譁眾取寵。最後只成就該局長「體恤下屬」的美 03/11 08:06
12F:→ cps001: 名罷了。 03/11 08:06
13F:推 yuxiang: QQ...感動 03/11 08:21
14F:推 cps001: 更重要的是,警界過勞是個案還是通案,是否勤務制度本身 03/11 08:22
15F:→ cps001: 或執行偏差使然,這些都是局長更應該關注探究的。等到人 03/11 08:22
16F:→ cps001: 死後才在那邊講好聽而無實益的話,已是多餘。 03/11 08:22
17F:推 chenyihfu123: 推c大 03/11 08:32
18F:推 jjjjj18: 大仁哥 03/11 10:45
19F:→ akey47742: 覺得真的出事長官有幫忙講話比悶不吭聲還好 03/11 11:16
20F:→ bccbus1228: 制度不改,這不會是最後的案例 03/11 11:49
21F:推 jason88633: 有講總比裝死好,儘管有人覺得是作秀,但有些官連作秀 03/11 12:09
22F:→ jason88633: 都懶 03/11 12:09
23F:推 luciful3: 推 03/11 13:01
24F:推 kreuzritter: 部會等級就矮人一截,也只能說爽的.....Y 03/11 13:09
25F:推 loveway: 推這個局長 03/11 13:47
26F:推 LBJispussy: 推C大 講這些根本沒用 應該要帶頭修法 03/11 15:48
27F:推 yang1026: 制度需要衝撞阿 至少有人出聲 03/11 19:22
28F:→ yang1026: "認定"屬於哪一級這存在"判斷餘地" 03/11 19:23
29F:推 Townpeople: 推局長的心意,但是如果認為法律訂定的標準太過嚴苛, 03/11 20:35
30F:→ Townpeople: 應該要提修法,而不是跟銓敘部對幹 03/11 20:35
31F:推 arcysaint: 推,好長官才會有好報 03/11 20:42
32F:推 loveandy58: 好官 03/12 00:02
33F:→ kissung: 南無阿彌陀佛QQQQQQQQQQQQQQQQQQQQ 03/12 00:59
34F:推 ray92110: 推c大 03/14 0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