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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女違規還辯警教唆且有佩槍 法官打臉:有
時間Mon Jan 1 21:49:09 2018
女違規還辯警教唆且有佩槍 法官打臉:有用槍指著妳?
2018-01-01 12:34聯合報 記者袁志豪╱即時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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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違規還辯警教唆且有佩槍 法官打臉:有用槍指著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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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1-01 12:34聯合報 記者袁志豪╱即時報導
萬姓女子未依規定兩段式左轉,被現場執勤警員攔查,萬女拒簽、拒收,提告表示配槍警
員教唆民眾違規,如果不從可能會有生命危險,這種案件違反公平正義,請求法院撤銷罰
單。新北地院傳喚警員作證,警員證稱萬女違規他才會取締,不可能教唆誣陷,法官則指
出警員並沒有用槍指著萬女,判決她敗訴。
判決指出,萬姓女子今年4月28日晚間7時許,騎乘機車行經新北市永和區中正路與民有街
口,因未依規定兩段式左轉,被永和警分局執勤員警攔下開罰;萬女拒簽、拒收,員警告
知應到案處所及時間,將案件移送到新北市交通裁決處,交裁處裁處萬女罰鍰900元,並
記點數1點。
萬女不服提告指出,當時行經路口,現場警員懷疑她要直接左轉,叫她過去,根本是警員
叫她違規左轉,再開她罰單,她不服才沒有簽名;如果警員教唆民眾違規,這種案件都能
成立,絕對損害社會大眾的公眾利益,違反公平正義,且警員配戴著槍,叫她過去卻不過
去的話,可能會有生命危險,請求法院撤銷罰單。
新北市交通裁決處表示,執勤警員親眼目睹萬女未依規定實施二段式左轉,依法攔停並當
場製單舉發,並無違誤;萬女指稱違規是警員教唆,並非事實,純屬個人主觀臆測之詞。
本件違規罰單萬女拒簽、拒收,警員告知應到案處所及時間,視為萬女已收受違規通知單
,完成送達,請求法院駁回告訴。
法院傳喚舉發警員出庭作證,警員表示他將萬女攔下,萬女一開始有求情,經說明沒有辦
法,萬女就說是警察叫她左轉,害她違規,故意陷害;警員表示從不認識她,也不可能這
麼做。
法院認定,交通違規事件態樣甚多,不乏瞬間稍縱即逝的違規行為,不易馬上利用科學儀
器取得證據資料;舉發單位警員親眼見聞違規經過,並以證人身分具結證言,即可視為證
據。而警員身為執法人員,與原告並不相識、沒有無任何仇怨或糾葛利害關係,殊無甘冒
偽證罪責,故意虛構事實誣陷民眾。
法院認定,經查無任何證據證明舉發單位警員甘冒偽造文書、偽證等罪,捏造事實違法取
締,應認警員本於維護交通秩序、安全所為舉發的違規情節,足堪採信。認定萬姓女子未
依規定兩段式左轉違規行為,事屬明確;此外,警員依法配槍執行勤務,合於規定,且並
無舉槍對準萬女,萬女主張配槍警察叫她過去,她才只好過去,辯詞並不可採。
法院指出,萬女拒簽拒收罰單,警員告知應到案處所及時間,仍視為萬女已合法收受舉發
通知單,萬女沒有在應到案日期前到案陳述或繳納罰鍰,已逾越應到案期限60日以上,交
裁處裁罰核屬有據,自無違誤。萬女各個主張,均無可採,相關指摘原處分不當,訴請撤
銷原處分,均為無理由,應予駁回。
https://udn.com/news/story/7320/2905945?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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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ComfortPTT: 好久沒看過這種判決了 01/01 22:06
2F:推 crazypunk: 臺灣的警察兒真的要好好不會自己 01/01 22:15
3F:→ crazypunk: *保護 01/01 22:16
4F:推 open820518: 誣告 01/01 22:28
5F:推 a19887798: 可悲台灣警察 被政府和民眾惡搞到只要民眾申訴 上頭都 01/02 00:28
6F:→ a19887798: 來者不拒 讓警察無條件吃交辦單 沒有影音資料證明清 01/02 00:28
7F:→ a19887798: 白就是警察被懲處甚至吃官司 結果變成願意做事的警 01/02 00:28
8F:→ a19887798: 察綁手綁腳 原本有熱情的警察心灰意冷 反觀警察被惡 01/02 00:28
9F:→ a19887798: 意污衊 卻礙於各方壓力無法提出誣告告訴 一提出告訴只 01/02 00:28
10F:→ a19887798: 要長官不挺 就是一輩子警職黑到底 況且現在申訴風氣 01/02 00:28
11F:→ a19887798: 越來越普遍 反正抱著有申訴有機會 督察組電話隨手可得 01/02 00:28
12F:→ a19887798: 人民最原始的醜惡人性 被政府有意激發出來 對付警察 01/02 00:28
13F:→ a19887798: 整天都在處理申訴交辦單 民眾整天都把客訴警察掛 01/02 00:28
14F:→ a19887798: 嘴上 這屎腦政府再持續把警察服務業化 到最後付出代 01/02 00:28
15F:→ a19887798: 價的決對是整個社會成本啦 01/02 00:28
16F:推 atgo1207: 推阿哲,但誣告應該是檢察官自己要提公訴吧? 01/02 00:34
17F:→ a19887798: 講得好像民眾被法官打臉會痛一樣? 有什麼狗屁用? 真 01/02 00:41
18F:→ a19887798: 正被打臉的是警察啦 一個警察陪跑法院浪費警力就算了 01/02 00:41
19F:→ a19887798: 即使司法流程跑完 從警的心也死了 政府就真被狗啃 01/02 00:41
20F:→ a19887798: 到沒半點良心了? 讓司法正常運作保護警察很難嗎? 01/02 00:41
21F:→ a19887798: 這政府只知道立一些對警察不友善的惡法 讓人民舉起惡 01/02 00:41
22F:→ a19887798: 法大旗去賜死警察 什麼樣的人民選什麼樣的政府 什 01/02 0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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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F:推 p5325063: 真的很瞎 民眾要申訴 為什麼不是民眾提出證據 而是要警 01/02 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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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F:推 janus83: 大推阿哲出來選立委 01/02 17:34
46F:推 b7061334: 重點是 還是要出庭阿! 就為了這種蝦申訴 01/02 2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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