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4567850 (你在想色色的事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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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鴿子快遞?花12小時送人犯到花蓮 台南警
時間Thu Oct 19 14:22:48 2017
新聞網址: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71019001946-26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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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內容:
鴿子快遞?花12小時送人犯到花蓮 台南警好怒
台南警16日逮捕一名被花檢通緝的張姓男子,足足開車12小時將人送到花蓮;這是一年內
第2度台南警如此長途奔波移送微罪犯,引發台南警界大反彈,自嘲是「鴿子快遞」。
據《自由時報》報導,去年12月,台南警就曾花16小時、跑600公里送一名微罪通緝犯到
花蓮。16日下午,2名台南警員再度專程開巡邏車從台南沿國道3號北上,繞經宜蘭到花蓮
,再經南迴公路返回台南,歷時12小時才押送通緝犯,返回台南已經是17日凌晨。
台南警界除自嘲是「鴿子快遞」,更批評此舉浪費司法資源,檢察官活在「史前時代」。
對此,法務部也認為有修法必要,避免司法資源浪費,維護警察人權。但也有檢察官認為
「偵查不公開」,案件有管轄權無法轉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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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CashHunter: 距離遠是一回事,怕人犯在車上搞東搞西的或是跑掉那就 10/19 15:22
2F:→ CashHunter: 麻煩了 10/19 15:22
3F:推 david213: 反正不是檢察官開車 低等警察吃屎吧 10/19 17:59
4F:推 umaga1: 有些檢察官就是這樣 遇過就知道 10/19 19:57
5F:推 bsjimmy: 相關配套真的可以再研議如果不是重罪或矚目案件可以考慮 10/20 08:36
6F:→ bsjimmy: 轉移管轄 10/20 08:36
7F:→ yangdemi: 金門地檢澎湖地檢? 10/20 09:13
8F:推 s955055: 呃,恆春送屏東地檢就來回200公里了,上次送一個到士林地 10/20 09:31
9F:→ s955055: 院...根本南北一日生活圈 10/20 09:31
10F:→ s955055: 我在檢警聯合座談也談過,但是檢察長聳肩,人手不夠,又 10/20 09:32
11F:→ s955055: 涉及法令更改,哭 10/20 09:32
12F:→ s955055: 還要被檢討油量過量 10/20 09:32
13F:推 kreuzritter: 以後通緝地太遠的當作沒看到 10/20 10:54
14F:推 shawnlds: 重點是檢察官還會要你等開完庭,再載犯嫌回家的 10/20 16:10
15F:推 kloz: 還遇過通很多縣市的,沒人要收,最後是執字的花蓮收 10/20 16: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