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UponSunrise (凌熙)
看板TPC_Police
標題Re: [發問] 今年的警專生,求意見
時間Fri Jun 6 23:55:29 2014
原文恕刪,其實講到薪水與工作,心中不免有千般感慨
一份職業如果只剩下錢這個誘因,那真的蠻慘的
工作要讓人能樂在其中,無非就是以下幾點
1.興趣相符,能夠創造自我實現的價值
2.前瞻性佳,未來發展可能較大
3.職場環境友善,同事或工作內容讓人滿意
4.學有所用,能夠將所學充份發揮在工作上
5.優渥的薪水與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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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我卻得很殘忍地說,公務員在現今頂多只符合5,尤其是警察
1.有志從警的,不小心下個新北市天龍國,當沒幾年發現...
「...干,怎麼我的熱情都熄了」
2.前瞻性???不管是三等或二技之類,沒辦法進警大,這輩子
了不起就是巡佐兼所長,一灘死水
3.職場環境友善...嗯...這個基本上可以當笑話來講,外面的人搞你...
回首忽然發現...自己人也在搞自己人...
4.學有所用,沒錯,讓你越了解法律就越懂得保護自己
理論永遠是理論,刑法刑訴民總物權有空多讀一點,不要傻傻最後被告被起訴就好
社區警政是主流沒錯,但警政署到現在還是在走專業化警政那套發生率破獲率
實務上...嗯,回家洗洗睡 隔天上12小時比較有精神啦~你說一日以8小時為原則?科
5.薪水方面,以低職等的公務員而言算是給得不錯了
現在算一算,一個剛畢業分到臺北市的新進警員,月薪跟加班費算一算超過六萬沒問題
這裡要感謝一下當初新北市一直唱衰得要死,最後通過的首都加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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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實的問題就在於錢。很多先輩後進都會想說「啊...要是當初讀大學就怎樣blablabla」
原po嘉中畢,94指考當年可以上116統計,採計國英數三科的國立大學除了頂尖科系以外
應該是沒什麼問題。
那來算一下開銷,大學四年(可能再加上研究所2-3年),一切的學費生活費支出
吃飯要不要錢?要。交女友要不要花錢?要。
算出來是一個很可怕的數字,家裡或許會幫你出,但是家裡如果沒有呢...
錢從哪裡來?你不偷不搶不工讀的話,這麼大一個人了該不會還要媽媽10摳????
重點是,當時的我根本不會想,大學畢業之後到底要幹什麼、能夠做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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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經在最失落的時候想離開,當時準備了一陣子,去112某系轉學考,
要請自己的慰休還被所長擋「你考那個幹什麼?又不是國家考試」真的不知道欠了誰...
也有想過,離開這個環境找個自己喜歡的工作,是不是現在的生活會完全不一樣
看看以前的國高中同學朋友,牙醫的在執業了,重考上醫科的也出來上班了
台積電的台積電,當老師的當老師...成功者眾,但也不乏拉保險的,做直銷的
看看他們,想想自己
老學長走不了,是因為有家庭,有年紀,或是對這工作已經習慣了
年輕人想闖闖,累積點實力出去試看看應該是沒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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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可以當作一份帶有社會責任感的職業來做
會跟你說從警是偉大志業之類的人,不是對未來充滿期望的熱血青年,就是當 官 的
我會跟你說錢很重要,非常重要,因為錢是我現在除了工作上幫助人得到成就感以外
對這份工作感到唯一滿意的東西,但薪水你可以拿,不是你的髒錢,碰都不要碰
看看別人,想想自己,箇中滋味,只有同路人可以理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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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4.20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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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UponSunrise (36.224.209.70), 06/06/2014 23:58:15
1F:推 haokunsang:多謝分享!!! 06/07 00:06
2F:推 a710056:推!!希望這串有更多學長來分享心得~~ 06/07 00:12
3F:推 soul0531:感謝分享 06/07 02:41
4F:推 HLPT:其實民眾一句感謝 真的是警察為民服務的動力 06/07 08:15
5F:推 NowinTaiwan:淚流滿面 06/07 08:38
6F:推 yang5566:推 最大的敵人就是自己人! 06/07 09:01
7F:推 archer1991:推 滿意的只剩薪水 06/07 12:06
8F:推 chunzheng:推 當不上官就只剩薪水 06/07 12:27
因為有人回站內問我 一起在這裡做回覆
Q1:當初怎不重考警大?那台大學考有上嗎?
A:當初想走的時候是2012年 因為裡面勤務編排偏頗到了一個極點 因此跟所長翻臉
警大只有學測跟二技可以進去 二技功獎要高、而且兩年要有一年甲
跟所長翻臉要有甲真是太難了,有人一定想知道翻臉翻到什麼程度..科科 只差沒檢舉了
學測不用想了 數學忘光光 15級分要拿到7都有問題
至於112 當初是報法律系轉學考,採計 國文 英文 憲法 民法
考科範圍有興趣的可以去看一下,真的要考把考古題都做一做吧
結果當然是沒上阿 國英有達標 憲法民法各差五分 要是上了大概就不會在這魯了...XDD
不過進去是從大二開始 感覺也蠻血尿的,到最後萬一國考沒考上可能依舊回來魯
要魯就魯到底吧...!!!!!!繼續拼三等內軌
Q2:支不支持警察組工會
A:無限期支持警察組工會(無誤),除了一些老生常談的工時、工作內容等問題
我更希望如果工會真的成立,先把一堆過時的表格簿冊全部統一吧...
不要甲縣市辦什麼案件用1號表格 乙縣市用2號
最簡單的一個185-3觀測紀錄表 臺北市跟新北市就不一樣,更不要說同一個警察局
甲分局跟乙分局送同一種案件要的資料表格都會有分別
警察局一堆格式很多都是承辦人自己發明的,統一一下應該不難吧
※ 編輯: UponSunrise (36.224.209.70), 06/07/2014 13:45:00
9F:推 laiabo:明燈推 最討厭愛自慰阿Q的警察 06/07 13:41
※ 編輯: UponSunrise (36.224.209.70), 06/07/2014 13:50:41
10F:推 tearrain:淚推~~~ 06/07 14:10
11F:推 escape54321:推好文 06/07 15:25
12F:推 ernienewlife:好文 06/07 15:50
13F:推 cyy90143:嘉中推 06/07 17:29
14F:推 rty4455:今天最高興的事就是騎車巡邏一民眾跑過來道謝 06/07 20:09
15F:→ rty4455:說有在真好!!暗爽好一陣子 儘管今天一堆鳥事 06/07 20:09
16F:→ rty4455:心裡還是挺開心 06/07 20:09
17F:推 chiling0107:新北連個犯嫌搜身紀錄表,分局都可以搞不同=.= 06/08 02:45
18F:→ chiling0107:明明改幾個字而已... 06/08 02:45
19F:推 yang5566:不只搜身 連筆錄內載明的權利告知、夜訊都可以獨立成表並 06/08 09:44
20F:→ yang5566:要求附於卷內... 沒附還會被三組刁 根本腦殘 06/08 09:45
21F:推 chiling0107:夜訊我是都不附表,直接筆錄內問然後簽名捺印 06/08 09:53
22F:推 laiabo:還是想推啦…真的覺得口口腦袋頗ㄏ 06/08 10:43
23F:推 blackskyz:推!!整個落後的體制卻想適應現在社會,真的是腦殘 06/08 13:30
24F:→ b7061334:犯嫌搜身紀錄表? 是搜索扣押嗎? 06/08 15:18
25F:推 cuore5470:相較之下憲兵單位的移送卷精簡很多不必要的東西 06/08 15:26
26F:推 paulluke:搜扣是搜扣、搜身表是搜身表 不一樣的東西 06/08 15:39
27F:→ paulluke:高風險也有不一樣的表阿... 06/08 15:40
28F:推 Ximcra:權利告知表獨立出來有夠北七 是要確認幾次啦 06/08 17:04
29F:推 rty4455:搜身表應該是記錄有落實搜身(有無危險物品、隨身攜帶物品) 06/08 20:48
30F:→ rty4455:然後人犯交接都要蓋章 超腦殘的業務資料 06/08 20:49
31F:→ rty4455:7/8不是提審法修正 又有新表可以玩囉 06/08 20:49
32F:推 g243536:推你 難怪會被m 制度不改 永遠都不會進步 06/09 00:33
33F:推 canno128:推 06/09 06:16
34F:推 soft540:戚戚焉 06/09 14:51
35F:→ freakevelyn:搜身表 沒看過 很多表格的發明都是為了推卸責任用 06/09 16:44
36F:→ freakevelyn:有看過"勘察採證不同意書"嗎 XD 06/09 16: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