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in3889 (阿兩哥)
看板TPC_Police
標題[發問] 現職員警也可以再考一次四等..!?
時間Sun Oct 20 14:45:20 2013
http://www.npa.gov.tw/NPAGip/wSite/public/Data/f1382063311247.pdf
一個很有趣的現象
名冊第一個趙00 從台北市 重新分發到 航警
但 仔細看看他的離職日 竟然是 特考結束後
意謂 現職(非離職非回鍋)員警還可以繼續再考 四等
那問題來了....若分發作業前就離職 當然就跟再回鍋員警一樣作業程序
那從到到尾都沒離職呢?? 會重新分發嗎? 還是會被處分...
另外 重考再回任的員警 官等 本俸 休假日 是從頭(佐三 150)再來嗎??
PS....感覺重考 比 等統調 有用!!!!
....有人提到正期重考不是要賠錢?.....但 不是有"三年"緩衝
....嘿嘿 是否意味...聰明的人想到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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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7.56.252.160
1F:推 tearrain:本俸從離職時的年資開始起算,不是從150起跳,這算個漏洞 10/20 14:49
2F:推 paulluke:那也要有把握,離職後再考 要考的上 10/20 14:51
3F:推 HLPT:離職日銜接報到日 不辦離職去新職對舊職這邊是曠職吧 10/20 14:52
4F:→ lin3889:雙軌制....恩 提到這個 就會有...抗議 10/20 14:53
5F:→ tearrain:如果考完對完答案有把握之後再離職,就ok拉 10/20 14:55
6F:推 finalplayer:有點像高普考 缺不好就重考重新分發的感覺 10/20 15:13
7F:→ finalplayer:只是對管理階層造成困擾 對基層卻是一項福利 10/20 15:13
8F:推 rty4455:話說還有心準備就給100分 現在叫我重考一定不會上XD 10/20 16:27
9F:→ UponSunrise:趙是我同隊同寢室友 以前在中和南勢角 97年7月離職 10/20 17:00
10F:→ UponSunrise:所以不存在在職考四等這個問題 10/20 17:01
11F:推 dalion:內軌四等不是考不上比考上還難嗎? 10/20 17:02
12F:→ lin3889:U大請看清楚 第一個趙0毅 離職日102.07.20 10/20 18:15
13F:推 mystory0902:重考也要"人數多",對於前面排名的人才有效用 10/20 19:29
14F:推 UponSunrise:lin3889他是我同學沒錯 沒聽說他後來有在台北市服務 10/21 03:54
15F:→ UponSunrise:如果24期有另外一個同名同姓的也就算了 但只有他一個 10/21 03:55
16F:推 finalplayer:要符合以上兩樓的說法 代表趙xx已經離職第二次... 10/21 04:10
17F:→ UponSunrise:趙在離職前的無敵狀態期間曾經消滅了很多____ XDDDDD 10/21 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