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qwert0228 (叮叮)
看板TPC_Police
標題[發問] 逕舉問題
時間Fri Aug 30 22:47:52 2013
某日下午民眾檢舉某地違停
警至現場當場拍照逕舉
後當日晚上民眾持白單至所承認違停並表示願意受罰
請求警方是否能直接轉紅單給他
請問各位學長姐
1.直接以56條寫紅單、填寫駕駛人資料、要他簽名給他
2.一樣以56條寫紅單、紅單上不填駕駛人資料寫逕行舉發、附照片給他
3.不能轉紅單,直接要他回家等郵寄
望請大家幫忙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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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8.1.86
1F:推 tearrain:通常我都是當場沒出來,他事後來的話,一率較他回家等單 08/30 22:48
2F:推 heavytissue:推樓上 08/31 00:17
3F:→ heavytissue:沒事獻殷勤 非奸即盜 08/31 00:18
4F:推 seare:一樓正解 08/31 00:37
5F:推 h2j32000:三樓正解 08/31 00:42
6F:推 jhfjhf:保證事後翻供 說他不是當時駕駛人 08/31 05:17
7F:→ g243536:要用1的話要用55條巴 08/31 09:35
8F:推 tearrain:現場改單的話,我都會問"你要我現在開你600的?還是你要回 08/31 09:37
9F:→ tearrain:家等900的?"他會很開心的被你開單,還跟你說謝謝 08/31 09:38
10F:推 owensonic:車主本人再轉給他、不是車主叫他回家等 08/31 13:33
11F:推 cbate:除非車主跟駕駛地址不一樣,否則同一樓。 09/01 12:51
12F:推 fg0080:臺北市的作法是改開手開單,逕舉單第2聯繳回註銷(有本註 09/06 21:11
13F:→ fg0080:銷本子要填,送交通組)先前交通組要求不能將逕舉(56條)改 09/06 21:14
14F:→ fg0080:成手開單(55條)因為停車跟臨停的構成要件根本不同~ 09/06 21:15
15F:→ fg0080:否則除非民眾要求一定要改手開(怕罰單寄回家裡被家人罵) 09/06 21:18
16F:→ fg0080:不然還是建議民眾回家等罰單 09/06 2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