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ty4455 (凱)
看板TPC_Police
標題[發問] 管轄權問題
時間Fri Jul 12 06:50:31 2013
想請問各位大大們
如果說民眾A報案稱在甲地上網PO文說要賣點數
民眾B見到了這則訊息便留下聯絡方式
A見到了便與B取得初步聯繫(不確定是在哪邊連絡)
之後出發前往乙地與B面交
A到達乙地後先詢問B到了沒
B就回答說人不方便出現 要求A直接將序號用LINE貼給他 再用匯款付錢
A就照做 結果當然B沒匯錢給他 且跟A說無法認證(老梗ING)
之後A便起疑 在電話中與B發生爭執
B就惱羞成怒問候A的父母 並關心他們安全
甚至留下文字訊息給A A就覺得毛毛的從乙地一路跑回甲地報案遭人詐騙和恐嚇
以上是案件經過.........
想請問一下
1.這件案子的管轄權是屬與甲還是乙??
2.已經在報案系統輸入乙地備勤員警(2~4點)姓名 但是等傳真完成是到
下一班才傳真完成 這樣該誰接阿??
原本想說是詐騙就算了自己接 結果卡一條恐嚇且不同分局
當然只能用單一傳口 沒想到對方就說算我們的
真是搞得我好亂> < 請教各位大大 規定或實務上都怎麼做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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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36.231.160.136
1F:推 Ouiful:犯罪起始以及受理在先為管轄地 至於時間只要不刻意拖時間 07/12 07:03
2F:→ Ouiful:一般是傳真什麼時候接到就算哪一班的 07/12 07:04
3F:→ Ouiful:只不過你接班的人 因為菜被凹也是正常 07/12 07:04
4F:→ rty4455:可是不是發生地就在乙地嗎???未涉及匯款的話 07/12 07:25
5F:推 Ouiful:偵查犯罪手冊第30條第一項第二款第二目 07/12 07:39
6F:→ rty4455:所以跟對方聯繫就算犯罪開始??? 這樣算好廣阿>< 07/12 07:43
7F:→ rty4455:如果只是聯繫的話就要算犯罪開始感覺還滿奇怪的@@" 07/12 07:48
8F:→ rty4455:A在乙地才聽從B的指示將序號給B 這樣才是犯罪起始吧?? 07/12 07:49
9F:推 wxv1990:之前分局傳閱公文有說像這種點數詐騙假要看如何給點數序號 07/12 10:20
10F:→ wxv1990:被害人以手機告知犯嫌序號,就看被害人告知犯嫌序號時他 07/12 10:22
11F:→ wxv1990:站在哪一所轄區,就是該管轄區要處理。 07/12 10:22
12F:推 HALA0623:乙地無誤 推回去吧 我處理過一模一樣的 07/12 12:21
13F:→ g243536:...這種詐欺犯嫌都不會來巴~不是做一做就丟過去了嗎? 07/13 13:19
14F:→ soft540:最近受理,乙地無誤 07/14 06:51
15F:推 lartitia:告知序號的地點為管轄地,請看165受理平台上有寫 07/17 0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