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q7511966 (哈士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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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高市警官KTV摔杯掀桌 罵警察攏係垃圾
時間Tue May 8 09:54:02 2012
轉自由時報 – 2012年5月7日 上午4:30
〔自由時報記者黃建華/高雄報導〕警官發酒瘋,丟盡警察的臉!高雄市警局民防管制中
心兩線三星警官洪志謙,昨凌晨喝花酒後失控,不付帳摔杯企圖掀桌砸店,還作勢要打人
,嚇得坐檯小姐奪門落跑,10多名警力據報到場,還被他嗆「警察攏係垃圾!」目擊洪某
醜態的官警說「喝到頭殼壞去,丟盡人民保母的臉!」
同行長官尿遁落跑
因坐檯小姐還指證,與洪同行的「林姓長官」早一步藉故上廁所落跑了,被查出是高市警
局的林姓股長,督察室於是漏夜訊問洪志謙和林姓股長,追究涉足不正當場所、影響警譽
的行政責任,兩人恐難逃記大過懲處。
洪志謙雖然公開罵警察「垃圾」,卻未被依「公然侮辱罪」法辦,此與一般常態有異,且
洪獲單獨安置在一間辦公室,而未和其他刑案嫌疑人銬在一起,顯示他獲特殊待遇。
據悉,督察人員曾向基層員警放話「若被記者拍到當事人(指洪志謙)照片就要追究責任
!」外界因而質疑官官相護。
督察室介入 防記者拍照
昨天凌晨1點50分,高市警局110獲報和平一路「有人滋事」,10多名警力趕抵,謝姓業者
告知,有酒客喝霸王酒,不付7500元酒錢、檯費,還摔麥克風、砸破酒杯,作勢要打人。
當時洪志謙的後腦、右手都受傷流血,面對帶班警官,自稱是「學長」,還反問「你是警
大幾期的?」員警以為遇到冒牌貨,要把他帶回,洪志謙醉嗆「警察攏係垃圾!」此話一
出,警員馬上逮人,但追查才知是高市警局民防管制中心警務員洪志謙(42歲)。曾在交
通大隊三組服務,還當過左營分局舊城派出所所長,驚動市警局督察室介入。
經查,洪志謙昨晨偕市警局林姓股長,赴和平一路、中正路口某大樓6樓「心鑽視聽廣場
」V8包廂消費,召來花名「小米」(20歲)、「阿寶」(28歲)坐檯陪酒。
2名小姐向警方表示,洪一進店就有醉意,還搶著動手開酒,卻被啤酒罐拉環割傷右手虎
口。席間,因2女都坐在林姓股長兩旁,洪於是要求再叫小姐,店裡表示「沒有小姐了!
」
酒醒致歉 賠KTV6千元
洪可能因而不滿,摔麥克風,林姓股長見洪醉得離譜,藉口上廁所逕自離去,而洪變本加
厲,後來又摔酒杯、腳踹桌子,嚇得小姐跑出包廂,業者進入安撫,要求結帳,洪竟嗆自
己是警察,還作勢要打人,卻站不穩而跌倒,店家只好報警,事件才曝光。
洪志謙妻子得知他闖禍,漏夜拿6千元給酒店業者和解,業者也撤回詐欺、毀損告訴;洪
酒醒後說「酒後失態,不記得發生什麼事了…」強調不是故意喝霸王酒,是身上錢不夠,
只剩信用卡,酒醉辭不達意才造成誤會。
發酒瘋罵自己是垃圾就算了...還把自己人以為是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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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yanli2:她的手機 xx3508210205/29 19:34
不好意思,不能公布人家資料的樣子,幫你打一下馬賽克哦
※ 編輯: vickyshan 來自: 163.24.253.121 (05/29 1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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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1.142.4
2F:推 idanny:唉 酒到底有什麼好喝 給我錢我都不想喝 05/08 12:25
3F:推 upadhyaya:這該法辦了吧~ 除非是指著自己罵 呵呵 05/08 14:14
4F:推 nicholas0605:這沒辦妨礙公務?說是官官相互很貼切... 05/09 07:25
5F:→ nicholas0605:至少要用社維法辦吧... 05/09 07:27
6F:推 nicholas0605:不然一堆喝酒後對大批快打部隊嗆聲是選擇性偵辦嗎? 05/09 07:29
7F:→ oak811:只管州官放火,不準基層出錯。趕羚羊~ 05/09 10:47
8F:推 alwayscat:某程度上的酒後吐真言。某些官壓根就不覺得自己是警察 05/09 19:01
9F:→ alwayscat:這樣的官會把基層當自己人嗎?警專和警大,畢竟不是同一 05/09 19:03
10F:→ alwayscat:口灶養大的。更有甚者,我也遇過基層出身的官,卻相當不 05/09 19:04
11F:→ alwayscat:樂意讓別人提起他基層的過去,這....自己人? 05/09 19:05
12F:→ alwayscat:抱歉,無意搞對立,只是有感而發。強調一下好官當然也有 05/09 19:07
13F:推 jane7503:也有看過還在當基層警員時,不斷在網路放送說當警察有多好 05/11 00:36
14F:→ jane7503:一直鼓勵大家報考警察,但自從警研所畢業後,反而不敢說 05/11 00:37
15F:→ jane7503:自己是警察,只敢跟別人說自己是司法人員 標準的表裡不一 05/11 0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