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hitejustin (會滾的豬)
看板TPC_Police
標題Re: [抱怨] 白目員警 記過、申誡
時間Sun Apr 1 13:22:48 2012
警察身為執法者,
我們依法執行公務,
依法行政本就是警察職責,
執行公務有時本來就會與人民意願相衝突,
今日只要做為稍微積極點就是執法過當,
消極點就是待乎職守、職法不力,
人民褓母?
人民奴才還恰當點,
警察難當啊!
※ 引述《hateOnas (立志當眼線)》之銘言:
: 白目員警 記過、申誡
: 2012-03-31 01:19 中國時報 【林郁平、陳鴻偉、張嘉文/台北報導】
: ▲針對文林苑都更強制拆遷爭議,民進黨立委尤美女在立院舉行記者會,外界批評警方
: 執法過當,警政署保安組組長黃清福(見圖)鞠躬致歉。(姚志平攝)
: 文林苑都更拆遷過程中,值勤員警以手電筒照射媒體、在臉書PO文戲謔等脫序行
: 為,引發社會撻伐。警政署長王卓鈞前天在立院備詢時,表示員警行為確實不當,並公開
: 道歉、要求徹查。市警局督察室清查後,已分別對士林分局三線一星分局長江慶興及相關
: 員警等六人做出申誡、記過等處分。
: 由於文林苑都更拆遷事件受到社會強烈關注,當天員警執勤是否過當已成焦點。
: 官警私下談論,都認為周三的拆遷過程中,員警強勢將抗議學生架上公車送走,雖
: 被罵像是在「丟包」,但至少是依法行使職權,爭議其實並不大。但員警以手電筒阻撓媒
: 體採訪,又用「這麼早就開趴,很嗨」等輕蔑的字眼看待勤務,就讓人難以接受,也自損
: 警方尊嚴、形象。
: 台北市警局調查後指出,士林分局警備隊連姓小隊長和林姓員警,因休假被叫回支
: 援,身體狀況不佳,又遇到媒體以相機貼近閃光拍照,在無法控制情緒下,才以自備的手
: 電筒回照對方。林員因照了多次被記申誡二次,連姓小隊長申誡一次,士林分局長江慶興
: 因督導不周申誡一次。
: 另在臉書留言方面,大同分局一名陳姓員警,在協助執行拆除工作時,先以手機上
: 網張貼訊息,引來後續多名員警留言,被認定滋生事端申誡兩次。
: 大安分局一名陳姓員警下班後,一時興起回覆「好帥喔…抓一個小屁孩」、「那麼
: 多記者在又不能直接搥他們」等不當言論,嚴重影響警察形象,加重記過一次處分。另名
: 林姓員警則是在上班時,用手機上網參與討論,記申誡一次
: http://news.chinatimes.com/focus/11050105/112012033100109.html
: 公開場合...一切要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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