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vanLion (Evan)
看板TPC_Police
標題[發問] 工作上的問題
時間Fri Mar 9 13:04:46 2012
請問
1、非交通事故(例如路檢盤查),汽車駕駛人酒測值 0.25、0.26、0.27 mg/l時
一樣要開單嗎?
2、寵物產生的噪音,屢勸不聽,是用社維法72"製造噪音或深夜喧嘩,妨害公眾安寧者"嗎
製造噪音好像沒限制時段?(例如白天也可罰?)
PS我在南部,一年半來沒看過學長姊辦過社會秩序維護法的案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43.58.5
1F:→ UponSunrise:0.25-0.27 容忍值勸導不予告發 03/09 16:37
2F:→ UponSunrise:2.社維法只剩幾條有用 我來台北四年多沒看過妨害安寧 03/09 16:38
3F:→ UponSunrise:辦成功的案件 社維法根本就是廢物... 03/09 16:39
4F:推 chuni20309:嗯嗯…我住南部 之前有過隔壁深夜喧嘩 03/09 16:43
5F:→ chuni20309:學長來也是勸導這樣~ 03/09 16:43
6F:推 h2j32000:妨害安寧有,但是要有檢舉人製作檢舉筆錄!不然法院會撤銷 03/10 01:53
7F:推 chiling0107:0.25就算是事故一樣不予告發喔,安規用了贅字 03/10 05:22
8F:推 rty4455:不告發 但一樣送公危 03/10 12:13
9F:→ soft540:之前公寓狗在叫,只能一直發無用的勸導書! 03/14 20:47
10F:→ rty4455:更正一下 0.25以下肇事 要能舉證因酒駕造成的 不然不能辦 03/15 2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