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C13 (T.C.)
看板TPC_Police
標題[閒聊] 令人有點惆悵的新聞
時間Tue Jan 19 23:20:36 2010
5年頭一遭! 戴偉華殺警案 檢方求處死刑
去年11月震驚社會的通緝犯戴偉華殺警案,台北地檢署今(19)日偵查終結,依殺人
罪嫌起訴戴偉華,並具體求處死刑;本案北檢近5年來首度對被告求處死刑的案件。
中山警分局大直派出所員警鄭敏弘在去年11月9日晚上騎機車執行勤務時,循線逮捕
到戴偉華(50歲),隨即呼叫備勤中的賴智彥協助押解人犯,賴智彥獨自開警車到
場,由於戴嫌態度配合,賴智彥並未依執行勤務相關規定,對戴嫌進行搜身及上手
銬程序。
抵達大直派出所後,戴偉華趁賴智彥正要下車之際,突然從背包內拿出水果刀,持刀
自後座朝賴智彥猛刺24刀,並企圖逃逸。鄭敏弘及派出所的其他警員見狀,立即上前
制伏戴嫌,並呼叫救護車將賴智彥前往馬偕醫院急救,但仍於翌日宣告不治。
檢方認為,戴嫌對毫無怨隙的執法人員,僅因不願意面對司法制裁,便持水果刀刺殺
,刀刀欲致人於死,導致一年輕員警枉死刀下,被告不但公然挑戰公權力,視法律如
無物,手段兇殘無比,且在犯後毫無悔意、態度惡劣,若施加一般拘束自由的刑罰,
已難見效果,因此向法院具體求處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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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新聞,心情五味雜陳,求處死刑固然大快人心,但逝去的生命卻永遠挽不回,
生命無價,但不等價!
今天悲劇的發生要怪誰都不對,也都沒用,
但是這件慘事的發生到底能不能改變一下這個警察的工作環境和方法呢?
除了嘆口氣,也沒有其他期望了......
只能說一句:學弟,一路好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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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60.209.230
1F:推 loveway:上位者 永遠不會想改革整個制度 希望大家在努力工作之餘 01/19 23:28
2F:→ loveway:安全才是最重要的 不要忘了家庭與家人 安全第一 共勉之 01/19 23:28
3F:→ loveway:也希望學弟一路好走 阿彌陀佛 01/19 23:30
4F:推 jordonmi:那種人早就應該死刑了 01/19 23:39
5F:→ knightking:天真....現在根本是另類的廢死刑.多久沒部長敢簽執行了 01/19 23:44
6F:→ TC13:沒人敢簽很早以前就知道了,重點在「態度」,今天如果只求處 01/19 23:49
7F:推 loveway:檢察官通常會求處最重刑 法院多半接納或減輕 少見加重 01/19 23:51
8F:→ TC13:十年,甚至用犯人精神狀況不穩減刑的話,不才會非常憤怒,一 01/19 23:52
9F:→ TC13:定想辦法發動一人一信灌爆地檢署信箱....... 01/19 23:53
10F:推 buttery:改善工作環境這種話,說了幾百年,回答永遠是訓練不足 01/20 00:15
11F:推 gn7722:殺警就是要給他死刑啦 01/20 05:42
12F:噓 fluterway:純噓不會判死刑 判了也不會執行 他媽的垃圾 01/20 05:56
13F:噓 hellkite:先噓 等真正執行後再推回來~~ 01/20 1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