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ranktassone (no politics)
看板TPC_Police
標題[情報] 關於28期招與不招
時間Tue Feb 3 09:58:45 2009
全文取自李如霞網站,並己稍作修改避免廣告嫌疑
網址:
http://www.moex.idv.tw/moex109.htm
98年警專入學考試(正期組28期)原訂計劃招考1300名,包含乙組(行政)900
名;甲組(消防)400名。目前(98年2月2日)為止收到的最新政策訊息是「暫
緩辦理」,但要注意「並非確定停招」(二者的不同,請見以下說明)。
98年2月2日行政院行文(98年1月22日會議決定)警政署及警專,將「暫緩辦理
」98年警專入學考試(正期班)之招考,以破釜沈舟的決心推動「新型態基層警
察人員四等特考」,但是是否會「正式取消辦理招生(停招)」,還是要回歸到
近期是否能正式成功推動「新型態基層警察人員四等特考」?!(97年年初也是
如此,說決心要推動新制暫緩辦理舊制,結果因為「新型態基層警察人員四等特
考」遲遲無法過關,所以最後於97年8月還是再辦一屆<警專27期>(由暫緩辦理
改成恢復招生);因為警力的需求是不能等待的,例如因應立法院新會期即將通
過的集會遊行法新法的推動,急需保安警力(行政四等警察)1000 名,此外,還
有預算的問題、兵役的問題、考試期程的問題等...。)
總之,目前還要由警政署(教育科)、行政院(高政務委員)、考選部高普考司
(法規規劃單位)及役政單位四方面的配合運作,請耐心等待他們最後的決定。目
前政策上,沒人可以肯定的答覆:98年警專28期正期組,到底最後會不會考?
李如霞老師預測:至少預計自99年起,警專入學考不再獨立招生,改以新型態基層
警察人員四等特考取代,招考28歲以下、高中職以上畢業暨同等學歷者,未役、役
畢均可報名,依其錄取名單,於臺灣警察專科學校完成18個月基礎訓練後發給結業
證書,並授予副學士學位,分發實務機關實務訓練,及格後任用(即畢業後取得副
學士學位,並取得公務人員資格立即分發任職)。目前的規劃方向是,新型態基層
警察人員四等特考的考試科目,預計與現行基層警察人員四等特考(基特班)同。
李如霞老師建議:98年高中(職)應屆畢業生,配合大學聯考持續讀現行國、英、
數、史地或理化的考科,但要持續關心本網站最新考試公告,抽空開始準備新型態
基層警察人員四等特考的考試科目;退役男生或非高中(職)應屆畢業生,請放棄
警專正期組,直接唸新型態基層警察人員四等特考的考試科目。此外,若有警專正
期班與新型態基特班考試科目相同者最好,可一起準備。
註:新型態基層警察人員四等特考預計的考試科目:
行政(乙組):國文、英文、憲法、法緒、行政法、刑法、刑訴;
消防(甲組):國文、英文、憲法、法緒、災害防救法、物理、化學。
註:以上訊息均未正式定案,請以警政署、警專及考選部最後正式公告為準!
特別分析:警專入學考試,已役未役均可報考,畢業後可取得副學士學位、可不
用當兵,但畢業後需於三年內考過基特班或年特班以取得警察公務人員資格,不
然無法成為警察,還須賠在校(警專)期間的錢;現行基特班,限役畢可報考,
無法取得副學士學位,但考過後直接取得警察公務人員資格,可成為警察;新型
態基特班,已役未役均可報考,畢業後可取得副學士學位、可不用當兵,並直接
取得警察公務人員資格,成為警察。
特別分析:新型態基特班(基層警察人員四等特考)若通過,解決了警專(行政院
-內政部所屬)畢業生畢業後考不過特考要賠錢的問題,但是通過這個新型態基特
班,將成為考選部(考試院所屬)更大的問題,因為,新型態基特班(基層警察人
員四等特考)通過,將來若所有四等特考考生均要求比照辦理,即考過四等特考,
既取得公務人員資格,又取得副學士學位,又得免服兵役...。這也是去(98
)年即推此案,卻仍遲遲無法過關的理由之一。只能說,還有變數...
以上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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