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ohnWalk (約翰走路)
看板TNFSH_Debate
標題[賽事] 2009第九屆全國綠芽盃高中職辯論比賽
時間Mon Dec 8 22:46:42 2008
一、活動宗旨
現今台灣學子埋首於教科書中,對外界正在發生且和自身息息相關的事充耳不聞,而生活在這個多樣的社會裡,多關心周遭所發生的事以充實自己,並增強在社會上進退應對的能力,卻是每人都該做的功課,本次舉辦綠芽盃辯論賽的目的即在於鼓勵校園裡致力於課業的我們同時也將眼光投向校外,並藉由辯論的方式,培養獨立判斷,多方面思考的習慣,進而將此應用在日常生活中。
二、主辦單位
私立長榮高級中學
三、承辦單位
長榮中學高中部辯論社
四、指導單位
長榮中學家長會
五、參加資格
全國各國立、私立高中職一年級(不含留級生或重讀生)共32隊
六、隊員人數
每隊隊員3-9人,設領隊1名(可由選手兼任或代理)選手9名
七、比賽題目
(於第一次領裁前另行公佈通知)
八、比賽日期
2009年2月28、3月1日
九、比賽地點
私立長榮高級中學
十、比賽方式
採奧瑞崗(三、三、三)制,採分組循環制,取8強晉級複賽,四強決賽。
十一、比賽程序&規則
參照「綠芽盃辯論賽」規則。
十二、報名費用
每隊報名費1000元,保證金1000元。
十三、住宿
台南市勞工育樂中心
十四、裁判
(1) 每場比賽中,主辦單位將請裁判若干位,共同擔任裁判工作。
(2) 裁判須於比賽時依裁判須知,填寫評分表及論點單,每場比賽結束時,由主席指定至少兩位裁判就該場比賽進行講評。
(3) 比賽結束時,大會將致贈裁判證書,以感謝並證明裁判為辯論所付出之心力。
十五、評判標準
1. 比賽評分:
(1) 評分應就個人成績與團體成績分別評定。
(2) 個人成績50分為滿分。分申論、質詢、答辯三部分。
(3) 團體總分以165分為滿分,其中包含三位個人成績(150分)和結辯成績(10分)與整體架構成績(5分)。
(4) 裁判於評分結束後,由記分員核算成績後,應立即於評分表上依兩隊之得分判決勝負。
(5) 每位裁判不得為平手之判決,若某張評分單出現雙方總分相同之情況,則由得到整體架構分數之一方獲勝。
2. 比賽於裁判對各項給定分數後,由記分員核算成績,每位裁判所評之團體總總成績者為該隊之勝票,該場比賽勝票數較高者為該場勝隊。
3. 若雙方票數相同時,以獲得整體架構張數總和較高者為勝隊,若相同則依序比架構、結辯、質詢、答辯、申論之總分,較高者為勝隊。
4. 若各項計算方式均相同,則抽籤決定正反方於24小時內加一場。
十六、獎勵方式(大會得視比賽狀況增減)
1. 團體獎:(主辦單位得視參賽隊伍之多寡增減)
冠軍:獎盃乙座,獎金新台幣10000元,每位選手獎狀乙張。
亞軍:獎盃乙座,獎金新台幣8000元,每位選手獎狀乙張。
季軍:獎盃乙座,獎金新台幣6000元,每位選手獎狀乙張。
殿軍:獎盃乙座,獎金新台幣4000元,每位選手獎狀乙張。
2. 個人獎:全部賽程結束後,個人成績較優者,由主辦單位甄選四名最佳辯士,頒發獎狀。
十七、報名方式
(1)請先於無名留言板登記,後寄報名表至
[email protected]
大會將主動聯絡報名之學校。
(2)報名日期於由2008年12月15日起 至2009年1月15日止
十八、注意事項
1. 請所有參賽隊伍人員穿著制服。
2. 請領隊到校後於服務處簽到登記,否則將以棄權論且沒收保證金。
3. 保證金於賽後領取。
4. 有問題者請向大會服務人員詢問。
5. 請派人參加各領裁會議,各領裁會議決定事項,事後不得翻案。
6. 開幕式、閉幕式至少到場3位,否則大會將扣留保證金。
7. 若有安排住宿的學校,將有校車來回敝校。
8. 大會擁有隨時修改此辦法之權力
十九、洽詢方式
如有任何問題,請洽大會執行長 黃意能 0921221341
大會公關長 陳諦筠 0935016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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