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xuan (dx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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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賽事] 第十一屆菁英盃全國高中辯論賽邀請函
時間Tue Oct 21 16:09:50 2008
第十一屆菁英盃全國高中辯論賽邀請函
受文者:各高中辯論性社團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十月二十日
主旨:邀請各校辯論性質相關社團參加 第十一屆菁英盃全國高中辯論賽
說明
一、比賽時間:九十八年二月三日(二)至二月八日(日)
二、比賽地點:國立台灣大學學生第二活動中心及法社學院校區(詳情另行公佈)
三、備選題目
初賽
1.我國徒刑、拘役之執行應加入居家監禁制度
2.我國普通刑法應實施鞭刑
3.我國公務員不明財產應入罪化
4.我國高中國文教科書應/不應以文言文為主
複賽
1. 在台灣,政論節目有助於/有害於民主政治發展
2. 成長縮減自由/成長擴充自由
3. 大學應培養通才/專才
4. 高中生談戀愛利大於弊/弊大於利
四、領隊會議:第一次領隊會議-民國九十七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六)下午一時三十分
於台灣大學法社學院 法社十六教室 報到,若不克出席第一次
領隊會議,請於十一月二十八日晚上十點前告知賽務長,由主辦單位
代理抽籤。
五、報名方式:
<一〉繳交報名表:請於十一月一日{六}起至十九日(三)晚上十點前止至第十一屆高中菁
英盃無名網誌
(
http://www.wretch.cc/blog/ntudebate)登錄報名。內容需包含
兩位聯絡人(非指導老師)及是否住宿(註明需要幾間房間)依以上方式始完成
報名手續,若有欠缺者視同未完成報名手續。匯款方式將擇日公布於網誌中,
請密切注意。
〈二〉本次比賽報名不限總隊數,但每校只能夠出賽一隊,逾期報名,將不受理。
十一月二十一日當天將在無名網誌公佈總隊數。
七、報名費用:報名費每隊新台幣3000整,保證金每校新台1000整(含住宿保證金)
八、主辦單位連絡方式:台大健言社
執行長蘇偉慈 0933294460
賽務長劉少翔 0958600157
生輔長黃登能 0987215571
九、備註:若對於上述有任何意見請於領隊會議時提出。請密切注意第十一屆高中
菁英盃無名(
http://www.wretch.cc/blog/ntudebate),任何新
公告都將發表在上面。
國立台灣大學健言社 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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