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unya (陳阿俊)
看板TKU_info
標題Fw: [新聞] 男大生頂樓抽菸摔死 淡大判賠198萬定讞
時間Mon Feb 1 11:56:11 2016
※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MhjMidq ]
作者: chpen (元)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男大生頂樓抽菸摔死 淡大判賠198萬定讞
時間: Mon Feb 1 11:48:57 2016
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
男大生頂樓抽菸摔死 淡大判賠198萬定讞
淡江大學男學生賴宇耕3年前到校內頂樓,坐在採光罩抽完菸起身時,用手撐破塑膠罩面
從12樓摔落4樓不治,賴男父母告校方疏未設置警告標示或標語禁止學生到頂樓,且採光
罩年久失修,索賠共418萬餘元,最高法院指賴男有3成過失責任,今判校方應賠償賴男父
母198萬餘元定讞。
判決指出,2013年3月6日上午,當時就讀淡大財務金融系一年級的18歲賴男,和2位同學
趁下課時間,到商管大樓12樓屋頂坐在採光罩上,邊抽菸邊討論當晚要上山夜遊,賴男抽
完菸用手撐住罩面要起身,不料罩面突然破裂,賴男瞬間摔進採光罩下方的大樓天井,掉
落4樓平台重傷大出血不治。
賴男父母傷痛逾恆,指商管大樓樓頂的塑膠採光罩從1986年設置到事發時未曾更換,且罩
面是乳白色塑膠,一般人目視不知罩面不能踩踏坐臥,也不知下方是高達8層樓的天井,
但校方沒以警告標示或標語禁止學生到頂樓或接近採光罩,以致發生憾事,據此向校方求
償精神慰撫各200萬元,外加喪葬費18萬5000元,賴男父母並強調,就算兒子違規在校內
抽菸,校方仍不該將全部過失責任推給兒子。
淡大抗辯樓頂是法定避難空間,雖未設警告標示標語,平時一般人即不得隨便進入,且採
光罩高約150公分,周圍以高約130公分的圍牆阻隔,賴男違規在校內抽菸,又翻越圍牆坐
上不該坐人的採光罩,自己要為意外負責,校方於事發不久已致贈10萬元慰問金給賴家表
達衷心悼念,另花18萬餘元修復採光罩加裝防墜鐵網。
一審認定校方有過失,但賴男父母只能各得100萬元精神慰撫,且須扣除賴男2成過失責任
與校方慰問金,連同喪葬費合計獲判賠166萬8000元。
全案上訴後,二審指校方未依內政部1975年公布的函文,在建築物內的天井加裝護欄或防
墜設施,衡量賴父曾任報社主編、賴母為醫院主任醫師,校方應各賠2人150萬元精神慰撫
,但賴男於事發時已有足夠辨識能力,應自負30%過失責任,改判校方賠償賴男父母共
198萬餘元,最高院今維持二審判決定讞。(黃哲民/台北報導)
http://goo.gl/Mz5ZEr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2.146.69.111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Gossiping/M.1454298540.A.9F4.html
1F:→ IO8OP: Wtf 02/01 11:49
2F:噓 nawabonga: 有夠衰....以後在學校一頭撞死也可以告學校說牆壁太硬 02/01 11:50
3F:推 antiaris: 幹嘛要站在採光罩上面 02/01 11:50
4F:推 Raskolnikov: 三寶好棒棒 02/01 11:50
5F:→ linceass: 幹你老師勒 這種根本沒必要賠 02/01 11:50
6F:→ sunnywing: 衡量賴父曾任報社主編 <<<因為這樣就要賠? 02/01 11:50
7F:推 Ommmmmm5566: 學校很衰 02/01 11:50
8F:→ cvit: 嗯。。 02/01 11:50
9F:→ nawabonga: 理由是校方沒有清楚標示牆壁太硬 02/01 11:50
10F:推 chocopoodle: 我家小孩最乖 02/01 11:50
11F:→ kivan00: 不小心撞破自動門致死 法官:未張貼不可撞自動門的警語 02/01 11:50
12F:→ louic: 屁孩違規跑到危險地方吸菸,還可以請求賠償? 02/01 11:51
13F:噓 linkcat: 台灣的亂源不是法官是什麼? 02/01 11:51
14F:推 wsdykssj: 衰小 02/01 11:51
15F:推 deugene05: 善良與正義 02/01 11:51
16F:→ louic: 更何況,採光罩原本就不是人可以上去坐的 02/01 11:51
17F:推 tokyo730714: 沒有採光罩的圖 無法判斷 不評論.. 02/01 11:51
18F:→ AirPenguin: 這在國外也是會判賠吧 02/01 11:51
19F:→ nawabonga: 照此邏輯有人爬到台大椰林大道的椰子樹上跳下也可求償 02/01 11:51
20F:推 jardon: 有腦子的都知道不要坐在那個上面 你看現在腦袋摔破惹 02/01 11:51
21F:→ echomica: 說真的沒有警告標誌 學校很難賴得掉啦 02/01 11:51
22F:推 g3x96aj3a: 學校出命案還要賠錢真他媽雖小 02/01 11:52
23F:→ nawabonga: 理由是台大校方未標示不准爬樹之警語 02/01 11:52
24F:噓 yuki2474: 亂源是白痴學生吧 02/01 11:52
25F:推 m791226: 我家小孩很乖 一定是採光罩跑到他腳下! 02/01 11:52
26F:→ godbar: 抽菸 跑到採光罩上抽?腦子有洞?不對有洞的是法官 智障 02/01 11:52
27F:→ jardon: 而且法律不是有個要件 不是每件不能做的是都要公告 這樣會 02/01 11:53
28F:→ NTULioner: 國小三年級都知道那個不能站上去 念到大學生還不知道 02/01 11:53
29F:噓 shintz: 在學校大便大不出來可以告學校嗎? 02/01 11:53
30F:推 tn00710191: 學校真倒楣 02/01 11:53
31F:→ louic: 原來是報社的主編,還有醫生,難怪可以吵贏 02/01 11:53
32F:→ NTULioner: 難怪有人說學店生智力不如國小生 02/01 11:53
33F:→ jardon: 沒玩沒了 02/01 11:53
34F:噓 MacOSX10: 淡大應該跟他們索賠採光罩的錢 02/01 11:53
35F:推 chocopoodle: 在學校交不到女朋友 能不能告學校R 02/01 11:54
36F:→ chocopoodle: 精神賠償 02/01 11:54
37F:噓 kanoki: 有夠衰小 02/01 11:54
38F:→ meowyih: 真夠衰小 02/01 11:55
39F:噓 black205: 靠 那地方怎麼可以上去 還有校園內禁菸欸 02/01 11:55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gunya (211.72.213.93), 02/01/2016 11:5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