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eegeebaby (雞雞寶貝)
看板TKU_Talk
標題Re: [認真] 雨傘被"拿"走
時間Sat Mar 10 00:08:08 2012
※ 引述《chinbin (ㄚ賓)》之銘言:
: 餓死抬頭
: 今天原PO下午兩點到B201(離電梯最近的那間)用電腦
: 一直待到五點才離開
: 要拿傘回家時才發現
: 我的雨傘.....
: 不見了
: 不見了
: 不見了
: 雖然雨傘不是很貴重
: 下雨天你需要傘 我也需要傘阿 更何況你是拿走我的傘
: 我的傘是7-11的便宜貨 黃色的...
: 如果你或你的朋友今天不小心拿走了我的傘
: 麻煩和我聯絡
: 如果直到星期一都沒人歸還的話
: 我就會到資訊中心調閱監視器畫面
: 如果你不想因為一把傘而留下人生的汙點的話
: 麻煩盡快歸還
: 謝謝!!
有畫面的話就去調吧
維護自己的權益
基本上有畫面的話 去fb弄個活動
大家一起來抓偷傘賊之類的
過沒幾天就有人出來po道歉文哭哭惹~
不殺雞儆猴一下
幹傘哥這麼囂張還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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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6.106.224
1F:推 k556670741:推到頂樓 不給這些廢物下馬威那還得了? 03/10 00:43
2F:→ bluway369:到最後也是道歉了事吧...那些人始終不知道偷竊是罪.. 03/10 00:55
3F:推 yangpianobar:推 希望能抓到人 偷傘的少一個是一個 03/10 01:07
4F:推 kkkkdragon:推到底!!也要給那些袒護幹傘人一點教訓 03/10 03:59
5F:→ johnny7757:一定要抓!!!食髓知味的人太多了... 03/10 12:11
6F:推 x186978:有請Ji大濕 03/10 12:12
7F:推 marco7361:同意 03/10 12:12
8F:→ picpick:QQ我則剛好相反忘記拿雨傘 也不知道丟在哪裡 嗚嗚 03/10 13:16
9F:推 kenjikenji15:在抓一次!!! 03/10 15:05
10F:→ JOGIBA:我論道完歉又跟事情沒發生過一樣了 03/10 1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