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reamsky258 (奶油桂花手♪ 柚)
看板TKU_Talk
標題Fw: [北部] 淡水 靜臭豆腐 徵晚班工讀
時間Sat Feb 25 23:21:07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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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dreamsky258 (奶油桂花手♪ 柚) 看板: part-time
標題: [北部] 淡水 靜臭豆腐 徵晚班工讀
時間: Sat Feb 25 23:19:45 2012
本人已同意一切遵循現行法律,並確知文責自負。
↑此行若刪除,文章就會被刪除。
101年起,薪資為每小時或經換算需滿103元以上,違者以薪資不合法劣退處分。
強制加註1)加班費(勞基30+24) 2)國定假日薪資或不上班(勞基39),違者劣退處分。
2/28(二)為國定假日薪資雙倍 當日薪資須×二倍。
◎工作時間:請加填用餐時段是否供餐、計薪(未填者刪文)
詳見此網頁,不再提醒
http://parttime.pixnet.net/blog/post/40119503
→工作時間:每天晚上8點~凌晨1點打烊
用餐時間是否計薪: ↓
是否供餐: 關於這兩點不清楚可以請問老闆娘 (原PO代PO
◎薪資:不可面議,違者劣退
詳見此網頁,不再提醒
http://parttime.pixnet.net/blog/post/40119633
勞基法第24條
超過八小時後(時薪×1.33)超過十小時後(時薪×1.66)無註給付加班費金額都會劣退
3/1強制取締
→ 105/HR
◎薪資發放日:不可面議(請註明薪資發放日,違者劣退)
→月初
◎工作地點:請儘量填寫確切位置
→新北市淡水區北新路184巷 鐵板城對面 上海11元滷味旁邊
◎工作內容:請詳細填寫
→負責炸物 以及幫忙老闆娘收店
◎聯絡方式:提供電話若有限制連絡時間請另外註明
負責人姓氏+電話為必填資訊,違者
劣退
→0987-843-738 黃小姐
◎是否逐一回信給所有報名者:必填,違者劣退
→代PO請勿站內信
◎需求人數:一切請依照就業服務法、性別工作平等法。
→1人
補充事宜
→希望能找到長期配合的人能每天幫忙開店
先從上晚班開始培訓店內所有事項
之後如果配合的順利的話可能會希望下午兩點開店上班!
原PO只是老闆娘的顧客
因為之前工讀生發生一些問題
所以老闆娘希望能重新找人
能長時間配合
老闆娘的個性很阿莎力 很好溝通
有關工作的事情都可以跟他喬這樣:)
◎面試時間: 請給定日期、時間
→請在晚上的時候直接到店內投履歷
本職缺開放應徵至:
→徵到為止
強烈建議雇主徵到人會在這篇標題註明(大寫T修改標題)
(資方徵到人請改標題或是通知應徵者 多多體諒勞方等待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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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 be, or not to be,that is a question.
人們可支配自己的命運 若我們受制於人 那錯不在命運 而是在我們自己
威廉‧莎士比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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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錄者: dreamsky258 (220.132.181.189), 時間: 02/25/2012 23:2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