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tfhy (少糖多奶的拿鐵)
看板TKU_Talk
標題Re: [認真] 一起來抓偷傘賊!!!
時間Fri Dec 23 00:14:04 2011
拿了傘的同學已經向當事人道歉
兩系教官也已經知道事情的始末
目前拿傘的事件已經告一段落了
我們希望的只是給同學一個警惕
因為這裡是學校,你還有機會
以後出了社會,不會這麼簡單了事的
相信學校偷傘事件不會停止,但是我們只能多教育了
教一個是一個
既然事件已解決,希望大家就停止討論吧
謝謝大家
事情已經由雙方妥善協調之後告一段落,受害同學也已經接受加害同學的道歉,除了歸還
原本的傘,同時也交由實驗室一把愛心傘,而B310也不留此次的資料,希望大家開心得過
耶誕節喔!!!~~~
同學在B310不見的傘要說喔!!!!!我們會盡力幫你們找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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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dashli:這只是暗戀 還稱不上變態 03/03 23:18
推 shawty: 要說變態的話就看看三樓做了什麼 03/03 23:18
推 alone10350:你有邊看臉書邊脫褲子嗎 03/03 23:19
→ alone10350:幹 03/03 23:19
推 dipro:三樓變態 03/03 23:19
推 success0409:原來三樓看臉書脫褲子幹十姊妹 03/03 2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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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13.202.3
1F:推 asgard27:讚! 真的勿以惡小而為之! 都大學生了 請賊們停止偷竊行為 12/23 00:21
2F:推 jack2302967:我只想回一樓 將來也不可能停止的 12/23 00:24
3F:→ asgard27:是不太可能,不過他們的道德教育觀這的很莫名其妙 12/23 00:31
4F:推 Elan:不是不可能停止我們就要姑息這種行為的 12/23 00:33
5F:→ Elan:殺人這種行為也不可能完全不會發生,難道我們就要容忍嗎? 12/23 00:34
6F:→ Elan:我舉的例子可能極端了一點,不過我想表達的應該很清楚 12/23 00:34
7F:推 ericshen612:我覺得他應該是看到被抓到 上臉書想敷衍道歉一下 12/23 00:35
8F:→ ericshen612:感覺就蠻 敷衍的 12/23 00:35
9F:推 sel68391:沒誠意+1 12/23 00:38
10F:→ lctjay:我怎麼覺得他提供的愛心傘要有購買收據 不然又一個人受害 12/23 00:42
11F:→ bitcch:把監視器畫面及悔過書貼在每個傘架的牆上啦 12/23 00:46
12F:→ bitcch:看以後誰還敢偷 12/23 00:46
13F:推 frog79110:提供愛心傘會不會反而被偷呀= = 乾脆請他自己去買一把傘 12/23 00:47
14F:→ frog79110:附上證明,這樣有自己的傘 以後就不會再偷了QQ 12/23 00:48
15F:→ stfhy:實驗室說提供愛心傘還是要用證件借的!~ 12/23 00:48
16F:→ frog79110:原來如此@@~ 12/23 00:48
17F:→ stfhy:不過開放給外系借也是希望大家不要有偷傘的念頭 12/23 00:49
18F:→ bluway369:為啥我看到活動裡面道歉用複製貼上的...很敷衍 12/23 00:50
19F:推 nick236:人聲援他 說他都道歉了你們還想怎樣 我笑了 12/23 00:56
20F:→ stfhy:『人家都被逮到了~~還要怎樣!!!!!~~~』感覺好像很可憐== 12/23 00:57
21F:→ stfhy:不過偷傘的同學對罵他的人按讚?== 12/23 00:57
22F:→ nick236:原來他才是受害人 真是辛苦他了 12/23 00:58
23F:推 cpimqlr:道歉不能抹去他偷傘的事情 只要有人還想撻伐他 他就得面對 12/23 00:58
24F:→ lctjay:重點還是在這愛心傘要有購買證明 (重申) 12/23 00:59
25F:→ cpimqlr:算是他輕視偷傘行為的代價吧 12/23 01:00
26F:→ stfhy:又被幹走一支就是了=_= 12/23 01:00
27F:推 lluunnaa:乾脆集資送傘給小偷算了(攤手) 12/23 01:09
28F:噓 cocococococo:不用當面道歉 卻又PO網路...哪招 12/23 01:20
29F:→ stfhy:當事人是不想看到他 12/23 01:21
30F:→ stfhy:而並非不想公開喔~ 12/23 01:21
31F:→ marco7361:直接移送法辦啦 早知如此 何必當初! 12/23 01:24
32F:推 johnny7757:我比較想教官怎麼處理耶(私心 12/23 01:35
33F:→ johnny7757: ^看 12/23 01:35
34F:推 a555444:原PO親友團態度也很差 12/23 01:36
35F:推 JOGIBA:教官河蟹的機率直逼9成啊! 12/23 01:40
36F:推 JOGIBA:親友團看來還不少,一個叫無限紅的發表了想紅的護航宣言後 12/23 01:45
37F:→ JOGIBA:居然還有5個人按讚,這5位也剛好有加Danny Chou為好友呢 12/23 01:46
38F:推 yeask:為護航而護航, 不分對錯就幫朋友講話也不是甚麼好的朋友 12/23 02:04
39F:→ stfhy:現在活動頁好像想吵架似的...... 12/23 02:05
40F:→ DANIELDAN110:丟土木臉 但凡事何必太絕 還是圓融點吧 12/23 02:06
41F:推 yeask:推樓上 12/23 02:10
42F:推 machbubu611:親友團語氣真的很差= = 12/23 02:37
43F:噓 g30601:有教訓到就好了 弄成這樣是想紅嗎 12/23 03:08
44F:→ LionKingPub:是這位!? 12/23 03:11
45F:→ LionKingPub:Danny Chou. 12/23 03:11
46F:推 IchigoMilk:還沒教訓到吧 淡江幹傘哥 想不紅也難 12/23 03:12
47F:推 iamyesman:是阿 偷傘就讓他紅阿 最好上個新聞給他爸媽看 12/23 03:43
48F:推 pttoldbig:丟臉 護航的嘴臉也沒多好 土木要黑了? 12/23 03:45
49F:推 mizuhara:我猜這件事明後天就登上新聞媒體的機率大概很高很高~~ 12/23 03:51
50F:→ mizuhara:然後個人也很期待看到校方準備端出什麼樣的河蟹料理供 12/23 03:51
51F:→ mizuhara:廣大淡江師生享用啊~~ 12/23 03:51
52F:推 iamyesman:希望親友團的護航別尬到哪個鄉民的神經 不然鄉民生氣起 12/23 03:59
53F:→ iamyesman:來 可是很恐怖的 12/23 04:00
54F:推 panda4567891:道歉就沒事? 竊盜是<公訴罪>不能私了 這裡隨便一個人 12/23 04:00
55F:→ panda4567891:隨便一個人只有要心都能弄你你懂我意思嗎ㄎㄎ 12/23 04:01
56F:推 iamyesman:恩阿 別傻傻的刺激鄉民大腦 12/23 04:03
57F:推 bloodhood:推簽名檔XDD 12/23 04:20
58F:推 lazydoggy:我寧願淋雨也不想偷傘...為了幾十塊錢弄髒自己手跟名聲 12/23 04:22
59F:→ lazydoggy:值得嗎... 12/23 04:23
60F:推 korsg:GJ!! 誠心道歉or吃上竊盜官司 自己想想哪個比較划算. 12/23 06:29
61F:推 jack2302967:睡個覺起來又有新進度喔..我並沒有說不可能停就要姑息 12/23 09:13
62F:→ jack2302967:Elan別給我扣帽子 12/23 09:13
63F:推 ayaerika:大概以為自己還是高中生 調皮搗蛋 頂多被罵 12/23 10:08
64F:推 ardethbay:送教官室幹嘛??記過??警告?? 送警察局啦!!! 12/23 10:13
65F:推 Q12345Q:政大最近也有對偷傘的反擊啊 人抓到了 要求五把愛心傘 12/23 10:17
66F:推 dx511185:如果隨便道個歉就算了還需要調監視器出來抓你嗎~~ 12/23 11:29
67F:推 pulato16:請勿姑息! 12/23 11:45
68F:推 kiwimei:送警察局!!!給機會道歉還那種口氣~被偷傘的人好欺負喔? 12/23 12:41
69F:推 lluunnaa:犯法就犯法,但是法官會原諒誠心改過向善的人減輕罪刑 12/23 12:45
70F:推 lanevo9:說真的 最簡單的方式就是警察局報案 給法官判一判 這樣就 12/23 12:52
71F:→ lanevo9:沒有什麼沒有誠意道歉這回事 機會都拋出來還不要好可惜阿~ 12/23 12:53
※ 編輯: stfhy 來自: 163.13.202.3 (12/23 13:37)
72F:推 JOGIBA:唉,送教官室就等於河蟹,也等於讓那些護航親友團有一股 12/23 13:48
73F:→ JOGIBA:「看吧,事情果然這樣就輕鬆解決了,其他人還鬧那麼大」 12/23 13:49
74F:→ JOGIBA:的感覺,或是「不是很多人說要找警察嗎? 警察咧? 哈哈哈」 12/23 13:49
75F:推 xa1927:其實當事人剛剛回應看起來還蠻有誠意的 反而他的徐姓同學 12/23 13:55
76F:→ xa1927:發言有點過份 指涉回應的人是狗 狗很可愛 但他的發言明顯 12/23 13:56
77F:→ xa1927:含有貶意 之後又說別對號入座="= 只是個人見解 其實他可以 12/23 13:58
78F:→ xa1927:在那個平台留言 每個人也都可以 不懂他在和大家爭論什麼 12/23 14:00
79F:→ xa1927:還說"本人代替本班其他人持中間立場" 到底是代表誰...... 12/23 14:04
80F:推 JOGIBA:總之送教官室就是讓親者痛仇者快,然後讓偷傘事件繼續迴圈 12/23 14:22
81F:→ JOGIBA:下去,而護航親友團們繼續認為他們言論是對的,繼續囂張^^ 12/23 14:23
剛剛物主已經向教官報告了,後續的相關處理就等教官聯絡,請所有同學先停止任何回應,謝謝大家。
※ 編輯: stfhy 來自: 163.13.202.3 (12/23 15:11)
82F:→ korsg:只能說那個姓徐的很想紅 顆顆 12/23 16:10
事情告一段落謝謝大家!!!
※ 編輯: stfhy 來自: 163.13.202.3 (12/23 17:10)
※ 編輯: stfhy 來自: 163.13.202.3 (12/23 17:12)
83F:→ kavengany:發生啥事??? 12/23 18:27
84F:推 lazydoggy:有人偷傘被抓到出來道歉護航者點燃新戰火 12/23 18:39
85F:推 dreamsky258:幹嘛刪推文 我沒看到 誰有備份>""< 12/25 0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