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arlforce (最高の片想い)
看板TKU_HisSB
標題[討論] 關於今天一壘區的判決
時間Sat Jun 2 21:14:51 2007
我查了一下規則,慢壘跟棒球不一樣,這部分由裁判認定
2004-2006
4.
擊跑員或跑壘員在下列情形下,已喪失了不會被觸殺出局的安全保障。
(1) 當比賽進行中,在企圖前進到次壘之前,跑壘員沒有踏觸在被認定的壘包上時,是
沒有安全保障的。
(2) 當擊跑員跑過一壘包後,繼續跑向二壘的行為開始,喪失擊跑員的通過一壘免於出
局特權,成為負險狀況。
(3) 當擊跑員跑向一壘並撞移了一壘包之後,繼續跑向二壘的行為時,即喪失免於出局
特權,成為負險。
判決:擊跑員是否企圖攻佔次壘的認定,由裁判認定。
如果僅只是踏在界內區走回一壘包,是不可以被認定「跑向二壘的行為」。
= =
還是盡量走在界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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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66.101.236
1F:推 lanshin:上次對戰張瀚文也要觸殺我,我忘了我走在屆內還是藉外 06/02 21:19
2F:→ lanshin:但是我沒有尻壘的動作,純粹直線動線. 06/02 21:20
3F:→ lanshin:所以不會出局..這樣對吧!?.... 06/02 21:20
4F:推 NRS:受爭議的裁判永遠存在.所以還是走界外吧.... 06/02 22:37
5F:推 jainlin47:痾痾痾... 06/03 00:21
6F:推 lanshin:我記得胖仔在聯賽有一個"史上最受爭議裁判"的稱號是嗎? 06/03 04:08
7F:推 carlforce:過去的事情就莫再提... 06/03 0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