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AveAcer (流浪漢風格)
看板TKUCityHall
標題[伸冤] Tku_talk並未按照版規執行處罰
時間Fri Oct 9 03:31:31 2009
本人轉錄了一篇租屋文到淡江透可
當時太快決定轉錄而後被版主告知違反版規並將我水桶跟劣文
水桶我沒話講,可是我查了版規之後並沒有看到租屋文需要劣文
以下版規請參考
〒嚴禁注音文、火星文及一行文,違者予以刪除並劣文退回 TKU_Talk板規 V2.6版
〒嚴禁任何不雅、謾罵、偏激之言詞與破壞和諧之文章或推文,違者刪文並劣文處理
〒非板主請勿使用 [公告] 發文,轉錄文章請於標題註明 [轉錄]
〒嚴禁學校/社團活動以外的廣告文,若有特殊情況請寄信至板主信箱詢問
〒所有文章(含打工徵人、宣傳文章)禁止手動置底,一週內不得重覆
〒詢問課業或其他問題請充實內文多於30字並三行以上,違者視情況予以刪除
〒嚴禁房東與徵室友類的租屋文,欲尋屋者請按發文格式PO文 (參考6352篇)
〒禁止拍賣文以及與金錢相關的徵求文,
與淡江相關的拍賣文移駕至TKU_Info版
〒自介文請於發文時按6、課業分享文請按7,有統一範本格式做參考
◎違反以上規定將視情況而定予以7天至30天不等的水桶懲處,情節重大則不在此限◎
◎發文前請爬文並善用(z)及搜尋(/)功能◎
附帶一提
我有寄信給處罰我的版主詢問版規相關事務
而該板主的回應是原則上他有劣文違規文章的權利
但是板規裡面第七條並沒有說必須到劣文的程度
而一二條很明顯的有提到劣文的事
這樣是否不管怎樣的違規只要看板主高興就可以決定要不要給劣文?
那板規的存在是為了什麼呢
只要有板主個人主觀的決定就判定你該怎樣罰
哪假設今天可能板主的朋友PO錯文或怎樣就只是水桶並無劣文
似乎有點不太公正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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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7.227.78
※ 編輯: rAveAcer 來自: 61.217.227.78 (10/09 03:34)
※ 編輯: rAveAcer 來自: 61.217.227.78 (10/09 03:40)
1F:→ tauruslily:我剛剛去查過該板的板規,置底文(9/14)板規v3.0中的第 10/12 23:13
2F:→ tauruslily:七條確有寫明水桶並劣文。 10/12 23:14
3F:→ rAveAcer:他在我PO了這篇文章以後才修改板規,這不是做賊心虛嘛? 10/28 1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