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ka ()
看板THSRshare
標題[公告] 板規新增
時間Thu Oct 9 20:08:16 2014
說到這我也是無奈啦
目前有一位使用者突然申訴一年前的文章 叫我拿證據出來
不然就是我亂判(有這種事!?)
如果他被刪文的一個月兩個月申訴 資源回收桶都有
但都過一年了,我到哪找給他
板上的文章都只剩2014,
2013的都死無對證了,
而且當初被警告的時候不說"我沒違規喔"
過了一年文章都刪了才來說我明明沒PO那篇
我是不懂這樣的邏輯
所以啦 為了以防之後有樣學樣,在此新增板規
如果被警告或水桶的7日內 我不會刪違規的證據
但是超過7日我就是放著,不定期刪除文章
如果超過七日違規文章被刪除
板主不管過多久沒有義務要提供該判決的文章
在本板發文前請詳讀板規,若同意此板規才發文,不同意請離開
一樣的,有贊成有反對的可以推文 人數超過30有不意見可舉辦投票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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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2.235.15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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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cka (182.235.152.62), 10/09/2014 20:13:53
※ 編輯: cka (182.235.152.62), 10/09/2014 20:15:07
※ 編輯: cka (182.235.152.62), 10/09/2014 20:16:18
1F:→ ra065311: google說不定有頁庫存檔 可以找看看 10/10 02:17
2F:→ ra065311: 另外就是建議現在開始刪/退文前就先備份一份到 10/10 02:18
3F:→ ra065311: 原告叫被告拿證據是一種頗無言的行為 10/10 02:24
4F:→ ra065311: 超過一年的判決……我個人是傾向不予受理 10/10 02:24
5F:→ ra065311: 但是組規沒有規定追逤期就比較麻煩 10/10 0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