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k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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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公告] 關於團體票的轉讓
時間Wed Dec 25 11:26:04 2013
買團體票的時候 主購因為跟每個人連絡的需要 會收雜費或是手續費
這個錢主要是用來跟第一手買家聯絡
在他跟你聯絡的時候就已經花掉這筆錢了 是花在你(第一手)身上的
這條錢不能轉嫁給下一個買家
所以你有事不能坐要轉讓
只能用票面價
不能加收任何費用
五塊錢也不可以
因為你也不是主購
如果加收費用 就算是一塊錢也會水桶一年
如果是根據鐵路法,交通票券只要加價就犯法了喔 跟演唱會不一樣
買家只要不爽 是可以報警抓的
之前已經發生好幾次
之前因為不是故意我都是減輕 三個月
但是加的錢越來越多 從五塊 25 再到100雜費
如果再過來有人跟我說她跟朋友花1400買到1055的票
我又該怎麼證明 又該怎麼處理
所以特別再公告 不管甚麼原因 甚麼管道 在板上絕對不可以超過票面價賣
此篇公告以後的都是水桶一年了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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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34.48.154
1F:推 grassboy2:推 合理 12/25 12:43
2F:推 jason0120:謝謝版主 辛苦了!! 12/25 13:08
3F:推 jellyhija:推 合理 12/25 14:05
4F:→ singim:雜費收得也太誇張~ 12/25 1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