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luechrise (返璞歸真)
標題[轉錄]關於音樂比賽...
時間Mon Jul 30 14:11:16 2001
作者: chkomrbn (~!@#$%^&*()_+{}:"<>?) 看板: CKMB19th
標題: 應該和十九屆有關吧!!!
時間: Sun Jul 29 23:14:20 2001
九十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實施要點修正總說明
一、修訂比賽名稱為「全國學生音樂比賽」,由教育部擔任指導單位,國立新竹社會教育
館為主辦單位,並擬請桃園縣政府、新竹縣、市政府、台中市政府、台南市政府為承辦單
位。
三、刪除團體組B組連續二年參加決賽並獲得優等以上成績可選擇報名A組。
四、修訂團體組比賽項目管絃樂合奏、國樂合奏為偶數年比賽;""...弦樂合奏、
管樂合奏、絲竹室內樂及口琴合奏為奇數年比賽..."";合唱、兒童樂隊、直
""""""""
笛合奏為每年比賽且僅限B組資格之團體參賽。故""...九十學年度團體組之項
目為合唱、兒童樂隊、管絃樂合奏、室內樂合奏、國樂合奏及直笛合奏...""。
十二、修訂初賽錄取名額為台北縣、市為四單位,高雄市、桃園縣以及
台中縣為南北兩區為單位,其餘各縣市均為一單位,團體組與個人組各項目,
各單位均以第一名代表參加決賽;如第一名之總平均未達八十分者,
應予從缺,不予參加決賽。
十六、修訂決賽日期為九十一年二月二十八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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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從社教館的網站看來的
可以到
http://www.hccsec.gov.tw/音樂比賽/default.htm查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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