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mallville08 (Denzel)
看板TAXI
標題[問題] 請問客訴台灣大車隊司機有用嗎?
時間Sat Nov 30 20:51:46 2019
事情經過是
昨晚在嘉義市仁愛路跟家人騎車要回家的時候
被前方一台突如其來超速的可怕駕駛李宏X撞倒
他的車牌是TDC-0028
https://imgur.com/a/KHwzIX0
該駕駛撞到人連一句道歉也沒 也沒賠償醫療費
他的車上沒裝行車紀錄器 人看起來像是精神不濟
甚至連機車維修費也不願出
還一付事不關己的樣
跟警察做完筆錄之後 就坐在旁邊抽菸
也不來關心我跟家人的傷勢
被這種惡劣駕駛 我還得自認倒楣
放任這種人在市區繼續開車也是對其他路人造成威脅
於是今天到台灣大車隊官網客訴該惡劣駕駛
想請問下版上 台灣大車隊真的會處理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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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0.66.133.17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TAXI/M.1575118308.A.945.html
1F:推 LT134P: 有行車紀錄器或路口監視器可以證明對方危險駕駛而肇事的話 12/01 00:33
2F:→ LT134P: 才有用 不然只憑這樣的證詞 車隊也只會關方回覆而以 12/01 00:33
3F:推 chengn1: 調閱錄影畫面公佈 若是真的 大家轉傳一下車隊就會有動作 12/01 08:10
4F:推 dinotw: 先驗傷求償,如果對方置之不理,記得在半年內提出職業過 12/01 09:51
5F:→ dinotw: 失傷害告訴 12/01 09:51
6F:→ dinotw: 更正:業務過失傷害才對 12/01 09:51
7F:→ smallville08: 該司機還對警方說他的行車紀錄器剛好壞了 12/01 10:44
8F:→ smallville08: 照他可怕的車速 我相信他撞傷人不是第一次了 12/01 10:45
※ 編輯: smallville08 (210.66.133.170 臺灣), 12/01/2019 12:58:42
9F:推 WeienC: 覺得你可以把事發經過敘述一下,大家比較好回答,像是對 12/01 13:04
10F:→ WeienC: 方闖紅燈撞到你或你闖紅燈被對方撞,同樣都是你被撞,但二 12/01 13:04
11F:→ WeienC: 者天差地遠,客訴結果也會有分別這樣... 12/01 13:04
剛好嘉義市仁愛路與杭州街十字路口是沒紅綠燈的, 我是在路口停下看左右來車時
對方是直接從前方衝過來, 根本來不及反應, 我人跟車就倒地了
司機李宏X根本沒看路 就橫衝直撞 撞倒我們
他那天還沒裝行車紀錄器 人看起來就是精神不濟
現場民眾都有看到 也都能作證
※ 編輯: smallville08 (210.66.133.170 臺灣), 12/01/2019 13:10:08
※ 編輯: smallville08 (210.66.133.170 臺灣), 12/01/2019 13:11:22
※ 編輯: smallville08 (210.66.133.170 臺灣), 12/01/2019 13:15:03
※ 編輯: smallville08 (210.66.133.170 臺灣), 12/01/2019 13:46:21
12F:推 poolt95: 法規沒硬性規定計程車一定要裝行車記錄器 如果影像對自己 12/01 16:10
13F:→ poolt95: 不利 也不會想拿出來這是人之常情 另外 無紅綠燈 那有閃 12/01 16:11
14F:→ poolt95: 光號誌嗎?或是對方是幾線道 你又是幾線道 可否多些詳細 12/01 16:11
15F:→ poolt95: 資訊 12/01 16:11
那附近也無閃光號誌 或幾線道
路有點狹窄
所以他當下衝過來 我們根本來不及閃躲
※ 編輯: smallville08 (210.66.133.170 臺灣), 12/01/2019 17:11:16
16F:推 poolt95: 每條交叉路 一定都有分主線道跟支線道 你需要先知道路權 12/01 17:37
17F:→ poolt95: 是屬於誰的 如果假設路權是屬於他 他是需要減速後通過 12/01 17:37
18F:→ poolt95: 而你卻是需要停止等待確定無來車才能通過 簡單的說 路權 12/01 17:37
19F:→ poolt95: 是誰的要先知道 12/01 17:37
20F:推 poolt95: 三聯單 的主因次因 你貼出來 大家看原因會比較簡單 12/01 17:40
21F:推 LT134P: 事故聯單所謂名字順續分主因次因也只能參考 12/01 18:47
22F:→ LT134P: 還是等初判結果比較準 12/01 18:47
今天李宏X約我跟家人和解,不道歉就算了態度還非常惡劣,還指著我說是我們
好運所以才沒被撞死,不斷地對我口出惡言,甚至還想出手打人呢!!這種流氓還繼續開車
也是丟台灣大車隊的臉
既然你不怕被客訴 那我就繼續PO你的惡行惡狀
※ 編輯: smallville08 (210.66.133.170 臺灣), 12/02/2019 16:23:19
23F:推 LT134P: 建議對於這樣子的事故和解 至少要上調解委員會 12/02 19:12
24F:→ LT134P: 就算不上調解要私下和解 也至少要錄影錄音存證… 12/02 19:12
25F:推 poolt95: 有後續嗎? 想看怎麼解決 謝謝 12/16 19:32
26F:→ gg9886: 這本該看看肇事責任,再談賠償責任吧!而且,以你po的照 12/18 22:06
27F:→ gg9886: 片也只有計程車而已,沒有肇事狀況,就要鄉民為你討公道? 12/18 22:06
28F:→ gg9886: !是在哈囉? 12/18 22:06
29F:→ gg9886: 由公正單位認定是非對錯再來談賠償,如果司機真的有錯,司 12/18 22:06
30F:→ gg9886: 法機關也會還你公道才是。而不是在這邊帶風向講爽的。 12/18 22:06
31F:噓 thingthing: 所以呢? 01/07 23:21
32F:推 disyou: 我建議偷錄下他態度惡劣的行為比較好 01/26 14:06
33F:推 miko740909: 直接告對方業務過失傷害逼他彎腰,沒看過這麼囂張的司 04/30 02:35
34F:→ miko740909: 機 04/30 0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