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alvus (高糖優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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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Uber屢罰不聽 交通部擬訴諸刑法
時間Sun Dec 6 13:33:43 2015
(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6日電)新興叫車服務Uber違法營業,交通部好言相勸,公路總
局開罰1年多,Uber依舊踩紅線,交通部研擬循刑法制裁。
交通部表示,Uber實際從事運輸業卻不依法申請,運輸業的營利都在國外扣款,從未在台
灣繳稅,踩了紅線,屢勸不聽,開罰也未見改善,考慮用更強勢手段,要求Uber導入正軌
。
公路總局已和律師研商,擬循刑法中誘使他人犯罪制裁Uber。
Uber在2013年進軍台灣,主打個人專屬司機概念,透過手機APP叫車,信用卡付款,實際
上就是從事計程車或租賃車行為,但車輛來源是一般私人小汽車,駕駛也是無營業執照的
一般民眾。
Uber營業範圍原本在大台北,最近已拓展到台中。
交通部認定Uber等於是用白牌車營業,違反「公路法」中,未向主管機關申請取得執照,
多次與Uber溝通,盼依法申請成為合格運輸業者,Uber卻自認是資訊服務業,不理會交通
部勸說。
公路總局去年9月起開罰Uber,至今累計罰鍰超過新台幣4000萬元。
Uber提起行政訴訟,公路總局因在開罰程序上不完備,日前遭高等行政法院裁罰不當。
交通部說,高等行政法院判決並非Uber未違法,公路總局只是程序上的敗訴,補足資料後
已向最高行政法院提起上訴。1041206
http://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512060045-1.aspx
(中央社 104/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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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hangar: 樓下yan出來護航 12/06 17:59
2F:推 lucifer666: 對喔!這樣有點像引誘他人犯罪 12/06 20:22
3F:推 shellhelix: uber司機 快出來洗風向呀! 12/06 23:12
4F:→ poolt95: 個人覺的 還是遵守法規比較好 12/07 10:35
5F:推 hoganker: 台灣的法規很奇怪, 只要他自認為, 好像就拿他沒辦法 12/07 12:23
6F:推 yan90519: 我重來不護航UBER 只是公路法如何動用刑法??? 12/07 15:50
7F:推 Dopin: 擬循刑法中 "誘使他人犯罪" 這條呀 :) 雖然我覺得有點難 :) 12/10 11:20
8F:噓 yfhuang001: 自由市場應該有不同的服務像英國的話有計程車沒有私人 12/31 09:54
9F:→ yfhuang001: 經營的接送車 12/31 09: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