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xxpeng (獅中極品)
看板TAXI
標題[問題] 這樣亂開車,還敢稱自律協會??
時間Tue Jan 22 18:44:52 2013
前天晚上一群朋友騎車去汐止~
回程在基隆路遇上一台"自律協會"的NISSAN LIVINA逼車,還占用停等區
車號?47-K3(替你保留一位數)
隨手拿了相機拍下違規事實(我們是雙載,由後座的拍,沒有違規)
清楚拍下紅燈號誌+車身占用停等區+車牌
只是拍下違規事實備案,又沒說要舉發你...
沒想到駕駛發現我們在拍照後,竟敢破口大罵
綠燈後還情緒失控繼續逼車,搖下車窗罵人~
是沒看見我有行車紀錄器嗎?
還是沒看到我們一群人?(排氣量加起來也不會輸你小LIVINA)
短短五分鐘,就有下列違規事項
占用停等區1次-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六十條第二項第三款
跨越雙白線1次-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四十五條第十二款
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2次-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8條第1項第1款
惡意逼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1項第1款以其他危險方式駕車
公事公辦,你還可能觸犯公共危險罪~
若是乘客趕時間,還能體諒,可是您是"空車"耶
開車像這樣亂開~還敢稱自律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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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9.251.150
1F:推 nrtc:等什麼,寄到交通大隊檢舉阿~這種人就是要罰死他 01/22 19:13
2F:推 nrtc:不然他逼車完一張罰單都沒收到以後一定更囂張 01/22 19:17
3F:→ xxpeng:同行友人便有交通隊~只是不在松山區~全數舉發他會哭嘸目屎 01/22 19:44
5F:推 LT134P:車頂燈本來就都掛好看的而已 01/23 15:27
6F:推 Sagarmatha:有罵什麼? 直接去告公然污辱就好了 01/23 15:41
7F:→ xxpeng:公然污辱可能很難成立,他只是用台語很凶的問我在拍三小? 01/23 16:00
8F:推 shirochan:直接讓他收一堆罰單才是王道 01/25 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