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eazilicy (某物)
看板TAXI
標題[舊聞] 防止三輪車夫打架 嚴禁私車出租
時間Tue Jan 13 20:52:12 2009
防止三輪車夫打架
嚴禁私車出租
車夫穿制服并編隊 警局昨商定初步辦法
市警局為防止三輪車夫爭奪,打架之事端發生,昨(廿七)日上午九時特假該局中山室召
集三輪車工會全體理監事,市議員曾濟民、廖鐘脈,各分局行政保安局員巡官等廿餘人,
舉開座談會,由李局長德洋及第二科長賈維駿主持,討論結果,決議事項如次:(一)三
輪車夫組織三輪車大隊,制定制服穿用,由三輪車工會理監事及組長先行製就用以作表率
。(二)邇來有人購買三輪車租給無職青年拉車營業,依法殊屬不合,決嚴予取締,如有
車出租者,應成立車行。由警察局社會科評定租金,以不剝削勞工為原則,其辦法由社會
科擬定。(三)本市營業三輪車有七八千輛,但秋季換發牌照,僅有五于一百輛,為顧慮
人民生活,擬增加為五千五百輛,報請警務處核准後,不得增加。(四)二輪車夫的年齡
須在十八歲以上六十歲以下,而體弱多病,年紀過大,或不足年齡者,概不准拉車,以免
害人害己。上述四項為初步擬定,日內將再召集座談會,繼續討論。
【1951-09-28/聯合報/07版/】
原來以前三輪車就常在打架...
現在的車行制度也是從三輪車時代遺傳下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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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HCCLandRover:打架哈哈哈。 01/18 04: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