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on13579 (F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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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性別大補帖] 缺角的性別平等教育
時間Sat Mar 1 10:17:45 2014
性別大補帖:缺角的性別平等教育
臺灣立報 2014-02-27
http://blog.xuite.net/wagner_wang/wretch/203386171
■王 日告 安
一個人受教育,並不會只有學校教育,同時也受家庭及社會的影響。
正如《性別平等教育白皮書》所言:「教育是全面而連貫的,家庭、
學校和社會之關係密不可分。」《性別平等教育法》自民國93年6月
23日公布實施,迄今將近10年。性別平等教育應含納學校教育、家庭
教育、社會教育。
學生不僅存在於「學校」裡,同時也存在各家庭教育、社會教育機構
裡,尤其各機構常開設講座、帶狀課程,大量學生接觸或長期於機構
內受教育。各機構的陳設、常態性活動更需要含納性別平等教育的精
神與教育內容。
《性別平等教育法》不應單單要求學校來舉辦家庭教育、社會教育的
性別平等教育活動,終究學校不是主要承辦家庭及社會教育的機構。
但目前的性別平等教育法規範對象,以學校為主體,缺乏教育部所管
轄的家庭教育、社會教育機構。各機構僅有處理職員間的性別工作平
等教育委員會,卻無處理學生及師生間的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因此
,當一個學生在家庭或社會教育機構遇到性別平等教育事件,竟要以
性騷擾防治法、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向內政、法務單位來申訴,而不是
該單位教育行政主管機構,或機構內性別平等教育組織申訴。也就是
,教育機關不管自己轄下的性別教育事件,而把這些「重要的麻煩事
」丟給其他政府機關來處理。
性別平等教育法的修法,應有專章含納廣泛的社會教育機構、家庭教
育機構。而不以狹義定義的「學校」為限,包括社會教育法所規範的
圖書館或圖書室、博物館或文物陳列室、科學館、藝術館、音樂廳、
戲劇院、紀念館、體育場所、兒童及青少年育樂設施、動物園,以及
其他有關社會教育機構;家庭教育法所規範的家庭教育中心以及公私
立家庭教育機構。
例如科學教育館應有不同性別科學研究的典範,藝術館應有不同性別
藝術家的介紹、作品展示與表演,紀念館應有不同性別的觀點,體育
場所更應性別友善,含納性別主流化,甚至鼓勵不同性別從事各項運
動,去除體育場所的性別刻板。含納家庭及社會教育機構的性別平等
教育法,才是真正的性別平等教育法,不然就改法規名稱為「各級學
校性別平等教育」,另設「社會教育機構性別平等教育法」。
另外,《性別平等教育白皮書》中,組織與制度中程規劃中央及各地
方政府性平會延聘具性別平等教育背景之家長代表。值得肯定的是,
教育部第6屆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首度納入家長代表。期待這不是只
有此屆如此,未來也能持續聘任具性別平等意識的家長代表。唯所聘
委員在網路上查不到任何「性別平等」相關的資歷及背景,是否真適
合擔任中央機關的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委員?仍有待教育部說明。期
待地方政府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亦能開始納入「具性別平等教育背景
的家長代表」。
《性別平等教育法》第7條、第8條並無規範中央及縣市性別平等教育
委員會的組成,應納「家長代表」及「社會教育代表(或終身教育代
表)」,未來仍有修法促使法制化的空間。性別平等教育不能缺少家
庭及社會教育這兩個面向。
(Bravo!台灣青少年性別文教會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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