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allacew (圍圍安與性別大補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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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Fw: [網宣] 異同福利不平?
時間Wed Nov 16 21:57:14 2011
同志百不平:野蓮花青年關注同志權益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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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百不平]1116
為什麼我們一定要有婚姻合法,或是伴侶關係的法律承認呢?
因為我們真的感受到「因為性傾向,受到不公平的待遇」!
當我是軍公教人員,
我的異性戀同事可以因為結婚,而拿到結婚補助(2個月薪俸額),
我結婚,半毛也拿不到。
我的異性戀同事可以因為生孩子,而拿到生育補助(2個月薪俸額),
如果我的伴侶生孩子,我半毛也拿不到。
我的異性戀同事的子女上學了,他們可以獲得教育補助,
但我的孩子在伴侶的名下,我半毛也拿不到。
當我是勞工,
還好現在有勞保,如果我過逝了,家人可以拿到遺屬年金,
但遺屬僅限於
(1)配偶及子女。(2)父母。(3)祖父母。
(4)受扶養之孫子女。(5)受扶養之兄弟、姊妹。
但法律上不承認我的配偶,以及在他名下的子女,
因此,他們一毛也拿不到,全部都得靠自己、吃自己,
那我繳勞保是在幹嘛呢?
為什麼我還要跟異性戀伴侶繳一樣的錢呢?
依勞保規定,同一順序遺屬有 2 人以上時,每多 1 人加發 25% ,最多加計 50% 。
當我有兩個子女在配偶名下時,
如果我每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是32000元,
我的異性戀同事,死後他的配偶與兩名子女每個月可以拿到 18,846 元,
而我的配偶與兩名子女,每個月可以拿到0元。
但這個社會總有一些人說,
同性伴侶如果平權了,會剝奪異性伴侶的資源,
請問
是誰剝奪了誰的資源?
同志百不平
野蓮花青年行動徵求
「同志一百個不平等的經驗」。
請大家說出因為性傾向或跨性別而經歷的差別待遇!
不管我是不是同志,都可以說出在社會上、職場上、校園中,
同志因為性別、性傾向遭受哪些不平等的對待!
邀請您發出您的不平之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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