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layer6693 (Dobby)
看板TAHR
標題[情報] 三鶯部落拆遷在即
時間Fri Nov 7 17:16:42 2008
作者 bloOwfish (欸,走吧。) 看板 AAAAAAAA
標題 三鶯部落拆遷在即
時間 Fri Nov 7 11:42:39 2008
───────────────────────────────────────
就在陳雲林來台的時候,日常生活中的國家暴力依然繼續發生。
我是昨天晚上從現場回來的學生,一回來就在網路上看到這個消息,
這樣應該也算是警察濫權,侵入住居的一種樣態吧?
不知道我們能做什麼呢?
三鶯部落今年初被拆遷的新聞:
http://www.coolloud.org.tw/node/17828 (部落新聞稿)
http://www.coolloud.org.tw/node/18219 (與河共生,原民智慧)
http://jinyaolin.blogspot.com/2008/03/blog-post_01.html (那個屬於他們的城市)
http://www.coolloud.org.tw/node/17150 (拆遷當天紀實)
http://www.coolloud.org.tw/node/20391 (今年5/1開始重建)
台北縣政府水利局 公告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97年11月5日
發文字號:北水資字第0970830655號
主旨:台端於大漢溪河川區域(鳶山堰至三鶯橋下)擅自搭設棚架、建物等其他有
礙排水行為,業己違反水利相關規定;請於公告後三天之內自行拆除清理完竣,回復原狀
.否則本府將派員依法強制執行拆除,請 查照.
依據:依水利法第78條、第92之3、第93之4等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1. 違規人如不即刻自行拆清除完竣,本府將派員依法強制執行拆除,現場之有
價、無價物品及機具等;如不搬離現場即視為廢棄物論處,倘遭受任何損失
本概不負責
2. 違規人違反本公告法令所禁止或許可事項者,處新台幣60萬以上300萬以下
罰鍰(詳參違反水利法案件罰款金額裁罰基準規定)。
3. 本公告於民國97年11月5日下午現場張貼。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9.1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