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larewitch (Candy Perfume Girl)
看板TAHR
標題還我男體寫真行動--1013聲援晶晶書庫上訴動員令
時間Tue Oct 11 16:51:35 2005
※ [本文轉錄自 Lambda 看板]
作者: blarewitch (Candy Perfume Girl) 看板: Lambda
標題: 還我男體寫真行動--1013聲援晶晶書庫上訴動員令
時間: Tue Oct 11 16:50:59 2005
※ [本文轉錄自 GAYCHAT 看板]
作者: blarewitch (Candy Perfume Girl) 看板: GAYCHAT
標題: 還我男體寫真行動--1013聲援晶晶書庫上訴動員令
時間: Tue Oct 11 16:50:28 2005
※ [本文轉錄自 female_club 看板]
作者: blarewitch (Candy Perfume Girl) 看板: female_club
標題: 還我男體寫真行動--1013聲援晶晶書庫上訴動員令
時間: Tue Oct 11 16:50:04 2005
還我男體寫真行動--1013聲援晶晶書庫上訴動員令
時間:10月13日(四)上午十點
地點:台灣高等法院刑事大樓門口
地址:台北市博愛路127號
地圖:
http://tph.judicial.gov.tw/map.asp
活動訊息網站:
http://twpride.net/?p=69
(歡迎連結,廣布消息)
男體很美,寫真好看。
猥褻判定,不能獨斷。
晶晶書店被不當查扣起訴的案件,在保守的基隆法院一審判決有罪後,
已經展開向二審法院挺進的法律鬥爭戰線。
這條戰線關乎了同志書店的存在空間,也關乎男體寫真流通的正當性,
這是我們的情慾人權,更是我們色情書刊閱讀的自由權。我們這次要繼
續向法院挑戰質問。
1.為什麼法官的主觀判斷心証就可以代表一般人(包括同性戀)的感覺
來決定是否猥褻?猥褻的證據存乎法官一心嗎?
2.猥褻與否要二審定讞才能確定,在漫長的訴訟過程中,店家、讀者豈
不是得一直在犯法陰影中度日呢?
3.殷實書店(晶晶、誠品)進口通過當地審查的書刊,販售過程也符合包
裝標準,檢警卻能恣意查扣起訴,人民無所適從,惡法刑235大開濫權
方便大門。
請在10月13日二審開庭的這天上午十點,帶著你的意見標語,一起到高
等法院刑事大樓門口,為你的情慾人權站起來,為你的色情讀物挺起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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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員主題曲
Get up, stand up
BOB MARLEY
歌詞節錄
Get up, stand up: stand up for your rights!
起來、站起來、捍衛你的權利
Get up, stand up: stand up for your rights!
起來、站起來、捍衛你的權利
Get up, stand up: stand up for your rights!
起來、站起來、捍衛你的權利
Get up, stand up: don't give up the fight!
起來,站起來,絕不放棄抗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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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標語
我要情慾人權 還我男體寫真
反對警察國家 要求公開審理
拒絕差別待遇 正視同志情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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