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vagilla (Waiting for Fio's ki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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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轉錄]華視台視經營 朝一公一民規劃
時間Tue May 18 10:18:17 2004
華視台視經營 朝一公一民規畫
記者李順德/台北報導
攸關華視、台視無線電視台的經營走向,新聞局雖已完成「具體評估及執行方案」,
傾向兩台都民營化,但由於公共化的聲浪太大,昨天舉行的公聽會多數意見希望至少
有一家公共化,新聞局將朝此方向規畫。
新聞局高層官員說,儘管新聞局評估公共化的結果顯示,增設一家公共電視,國庫要
支出三、四十億元,而且每年都得增編這麼多的預算,但「這是政治問題」,沒有理
性論述的空間。相關高層也透露,行政院最後的版本仍會提「一公一民」的方案。
新聞局昨天在公聽會上提出具體評估及執行方案,傾向推動台視、華視公股釋出民營
化,再將釋股所得總計約卅七億元用於公共電視數位化轉型。新聞局評估表示,如果
要將這卅七億元釋股資金全數捐贈給公共電視基金會,政府必須再編列四十三億轉型
費用,來支應具有兩個公共電視台規模的公視集團。
新聞局評估,過去新聞局所提一公一民方案,是尚未考慮「數位化」,因此如果台視
或華視擇一公共化納入公共電視,則公共電視集團將至少擁有數位化的八到十二個頻
道,屆時所需經費更高。
新聞局說,過去政府每年編九億元投資公視,被批評金額太少,但現在加上教育、僑
務、客家、原住民的電視節目支出,每年已達廿億元左右,如果未來加上數位電視的
頻道壓縮,黨政軍依法退出無線電視,是否還須強制一家無線電視民營化?而且頻道
驟增,公視有無足夠能力經營?
新聞局在無盟等團體及學界壓力下,昨天舉行公聽會,提出「無線電視事業公股釋出
執行條例」草案「甲」版與「乙版」,乙版傾向民營,甲版則傾向公共化。參與公聽
會的立委洪秀柱與李永萍都要求,應明確將「政府編列預算購買民股列入法條」中。
依條例草案的規定,未來政府機關應將持有指定公共化的無線電視持股捐贈財團法人
公共電視文化事業基金會,被指定公共化的電視台不得請求補償或賠償,並於三個月
內廢止執照及電波頻率,不過應依法保障員工權益。
行政院即將在五月底六月初,將草案送行政院審查做最後決策,並在六月下旬,將無
線電視公股釋出方案報請立院審議。新聞局長黃輝珍表示,如果未來無線電視民營化
,新聞局將儘量做到避免財團化。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昨天將新聞局預算解凍三千
萬元,另有六千五百萬,因新聞局推動公投廣告被指行政不中立尚未獲同意解凍。
據了解,學界強烈主張兩台全數公共化,並以立法方式清算股權、強制解散兩家公司
的訴求,新聞局廣電處長吳水木昨天不諱言執行難度極高,一方面強制清算解散台視
與華視,將引發民股反彈,有侵害人民財產權的違憲爭議,另方面清算作業曠日廢時
,影響員工權益,並不可行。
【2004/05/18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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