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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跟我們有關的新聞---研究生助學金
時間Tue Apr 12 10:11:19 2005
接小孩 代繳費 研究生成廉價勞工?
2005/04/12
【記者李名揚/台北報導】
>>討論》對此事件及由來已久的學生做雜務現象,您有何看法?
台大、政大研究生昨天到教育部門口抗議助學金分配問題多,學生高喊「要讀書也要吃飯
」。(記者陳牆/攝影)
大學生被教授要求做雜務,時有所聞,但多數學生敢怒不敢言;昨天一群台灣大學和政治
大學研究生要求教育部主持公道,讓學生和校方訂定勞動公約,以罰則和公開資訊的方式
,節制教授濫權。
接送老師的小孩上下學、幫老師繳水電費、陪老師到大賣場購物等,是許多研究生做過的
工作,台大研究生協會副會長丁允恭昨天帶著一群台大和政大學生,拉起布條高喊「還我
合理助學金、拒絕做廉價勞工,愛讀冊嘛愛呷崩(要讀書也要吃飯)」等口號,為研究生
請命。
86年以前,依據「大學暨獨立學院研究生獎助學金辦法」,國內每名碩士生不分公、私立
大學,每月都可獲得5千元助學金,博士生則可獲得1萬2千元,這項辦法在86年廢除,之後
助學金發放改由各校自訂。丁允恭說,很多學校將助學金發到系所後,任由系所處置;有
些系所會挪作他用,造成所內只有少部分人可以獲得助學金,而且金額也不多,逼研究生
到處打工,這是「國家在卸責」。
另外很多系所要求研究生做一定時數勞務工作,才能領助學金,包括幫老師研究、所務行
政等,政大勞工研究所學生陳柏謙要求「助學金正名」,就是由國家負責發給一定數額、
與勞務無關的助學金,讓研究生可專心求學。
教育部表示,當初廢止相關辦法,是為了回歸「大學自主」,教育部已規定各大學學雜費
收入的3%到5%,必須提撥作為獎助學金,所以若回頭規定助學金發放方式,會被批評為「
管太多」。
至於從事勞務才能獲得助學金,教育部指出,很多學校是為了提升學生服務精神,當作教
育目標之一,才要求學生從事勞務,不過教授若要求學生做一些與研究、行政無關的雜務
,教育部也不贊成,會要求各校加強管理。
【2005/04/12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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