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TFMA19 (壹玖)
看板Surf
標題Re: 宜蘭烏石港 慎選衝浪店!!!
時間Thu Jul 13 17:50:10 2017
http://i.imgur.com/jouwPbA.jpg
這是你當天拿下去的單據沒錯吧?
當你在國度的FB粉絲專頁留言評論的那天
我也就問過國度當天在沙灘上的員工了
你走下沙灘拿單據給店員的時候
單子上面就明明寫著兩張桌子
相信這個沒有爭議吧
然後你後續還想退租一張板子
這個行為你怎麼沒有說出來呢?
你說想退租一張板子
所以老闆回你如果你不喜歡的話可以去別家
老實說你這樣子的要求跟舉動以及態度
我真的不覺得老闆過分
雖然我是國度的會員沒錯
廠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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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52.1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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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neverland: 推一個有圖有真相 07/13 17:57
2F:推 Aginwest: 幫廠廠~ 07/13 17:57
3F:推 keny991737: 那結論是老闆中文不好所以誤會一場嗎 07/13 18:24
4F:推 dream0953: 啪啪啪啪啪啪 單據出來了 臉被打得好腫好腫 07/13 18:59
5F:→ twken10: 2桌椅的字不同色 07/13 20:15
6F:→ iceforce: 紙本可以隨便寫,也可以有錯誤~ 07/13 20:16
7F:→ iceforce: 但店家在FB回應已經證明:不會超過三把傘 07/13 20:16
8F:→ iceforce: 依照常理說:不超過三把,是包含3把的 07/13 20:16
9F:→ iceforce: 如果店家反悔的話,需要增加費用的話 07/13 20:16
10F:→ iceforce: 只要做好事先溝通,我相信樓主不會介意這點小錢的 07/13 20:16
11F:→ iceforce: 我想樓主生氣的是店家的態度與口氣,竟然是不爽可以不要 07/13 20:16
12F:→ iceforce: 來 07/13 20:16
13F:→ iceforce: 租傘與租板賺的不多,但天氣炎熱15個人的酒水 消費起來, 07/13 20:16
14F:→ iceforce: 也是一大筆數目 07/13 20:16
15F:→ iceforce: 請慎重發言,不要一時衝動留下不當的發言紀錄,須負責任 07/13 20:16
16F:→ iceforce: 的刑事與民事也跑不掉 07/13 20:16
17F:推 DeLGa: 推樓上 但是單子有事主簽名就是 07/13 20:23
18F:→ DeLGa: 但是店家證實有說不超過三把也是真的 07/13 20:23
19F:推 Beachboy: 為什麼簽寫單據的時候不反應? 07/13 20:43
20F:→ Beachboy: 要等到沙灘甚至事後才來講呢。 07/13 20:43
21F:推 BEAR0926909: 親友團護航? 07/13 21:02
22F:→ BEAR0926909: 話說你不是樓主嗎 用第三人稱敘述內容好奇怪 07/13 21:06
24F:推 iceforce: 注意一下 單子上竟然有兩種顏色的筆跡,正常來說 寫的字 07/13 22:12
25F:→ iceforce: 沒有很多,不需要換筆寫 這分明是事後補上,再來昭告天 07/13 22:12
26F:→ iceforce: 下 07/13 22:12
27F:→ Nicolelele: 如果是我要用後補文字來卸責,就會注意到顏色,一般 07/13 22:17
28F:→ Nicolelele: 來說應該不會那麼傻,還讓人有尾巴抓吧 07/13 22:17
29F:→ BEAR0926909: 你的簽名也是黑色的筆阿 廠廠 07/13 22:28
30F:推 Ansirchew: 那個 我想說一下 一般這種單子會有三張 寫在第一張會透 07/13 23:55
31F:→ Ansirchew: 到下面兩張 所以顏色不一樣很正常 07/13 23:55
32F:推 Ansirchew: ㄧ張店家保留 另一張拿去海邊換取租板 剩下一張應該是 07/13 23:58
33F:→ Ansirchew: 給客人當單據 07/13 23:58
34F:→ bomwe: 感覺很明顯可以看出誰的問題了 ㄏㄏ 07/14 00:06
35F:→ BEAR0926909: 被打臉到刪文跑去爆料取暖了 07/14 01:26
36F:→ WWEAR: 原文刪了?!幹嘛刪了? 07/14 05:33
37F:推 lqpl: 老闆喜歡交朋友,但是生意還是要做啊 07/14 07:43
38F:→ lqpl: 難不成說我常來修手機,所以這次可以免費幫我修嗎 07/14 07:44
39F:噓 eatingshit: 這風向帶的好亂啊啊啊 07/14 07:46
40F:推 stlo: 就算都老闆的錯 300塊實在也沒必要拿到網路上給大家公審.. 07/14 08:29
41F:推 ptbigming: 阿你不是姓錢不缺錢好棒棒? 07/14 09:00
42F:推 nissassaer: 他不是自己是樓主 怎麼一直在鬼打牆.... 07/14 12:01
43F:推 nissassaer: 那個ice的 07/14 12:02
44F:推 iceforce: 衝浪店老闆已經與當事人和解 所以刪文 07/14 16:46
45F:→ wwq: 當事人不就是你 07/14 23:22
46F:推 vivaptt: 台灣最美風景出現...廠廠 07/15 09:00
47F:→ sigma0307: 姓錢的明明就有在單據上簽名啊 而且客人手上都會有複 07/17 10:03
48F:→ sigma0307: 本 店家不會敢亂改正本 很明顯是ice的問題 07/17 10:03
49F:→ toeic900: 台灣最美的風景! 07/17 11:06
50F:推 aahhaa: 樓主樓主的第三人稱講法,簡直有夠搞笑 07/18 08:20
51F:推 x83187: 看完推文我還以為ice什麼的就是樓主原來只是當事人 07/18 17:44
52F:噓 technobeat: Ice 倒底是誰啊?我好亂 07/23 16:27
53F:推 banz: 當事人要是真的認識傑哥就知道他是好人. 07/31 12:43
54F:→ IEEE5566: 哦 08/06 0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