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awboy0730 (蘇哥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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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誘當抓耙子 「動感蘇哥哥」秀考卷喊冤
時間Mon Aug 6 19:47:36 2012
誘當抓耙子 「動感蘇哥哥」秀考卷喊冤
2012-08-06 17:00點閱:252
【壹電視報導】真理大學法律系講師蘇銘翔,因為參超級偶像歌唱比賽,
闖進前八強,被稱為魔幻動感蘇哥哥;但有學生向校方檢舉他趕通告,
上課常遲到,而且在期末考前,提出加分題,要學生當抓耙仔,揪出檢舉
人,最後當掉被點名的學生;面對指控,蘇銘祥上午召開記者會,並拿出
投訴學生的考卷,說學生本來就不認真,內容答非所問,而且出席率及低
,後來給予補考及格,竟然還向媒體投訴,讓他心寒辭去教職。
不惜犧牲色相,在選秀節目演出,他是真理大學講師蘇銘翔。
真理大學講師蘇銘翔:情話多說一點,想我就多看一眼,表現多一點點,
讓我能真的看見。大家可以直接叫我蘇哥哥就可以了。
36歲蘇銘祥,外號蘇哥哥,從台大法律系研究所後,陸續寫書教書,曾在
真理大學跟淡江大學任教,但去年他闖進超偶前八強,突破性演出,順利
進軍演藝圈,於是學生向校方檢舉,蘇銘翔跑通告,上課常遲到;而且為
了揪出是誰告狀,要學生當抓耙子寫出檢舉人,在期末考前提出加分題。
真理大學講師蘇銘翔:我在課堂上說,有沒有誰投訴請你自首,那結果沒
有人自首,那我要跟大家講說,我呢會這個把你們找出來,不是因為我要
報復你,我的評分是很公正的,因為上學期也有學生是90分的,對那我要
把你找出來,是為了進行課程的溝通,但是我的評分的結果,絕對沒有參
考這個,投訴或抓耙仔的方式做異動。
秀出過去在校評鑑成績,蘇銘翔要證明自己教學方式,高於平均值,投訴
他的學生,不只常缺席,素質也很差,堂堂大二法律系學生,竟然在期末
考答題時不是空白,就是把檢察官頂頭上司,寫成司法院,當然拿不到分
數,他事後給學生補考過關,還被投訴媒體,讓他很心寒。
真理大學講師蘇銘翔:檢察官是隸屬於司法院的,他是法務部嘛大家都知
道!他是真理大學法律系學生,寫這樣我能給他分數嗎?
真理大學主秘李恩澤:他可能有講一些話,學生可能感到不舒服,還是怎
樣?但是我們學校因為認為,他這一種遲到,對於學校有影響,所以我們
也沒有續聘他啦。
蘇銘翔強調,至今還沒收到解聘通知書,但經過這起事件,暫時不想再回
校園,只能說人紅是非多。
來源
http://www.nexttv.com.tw/news/realtime/social/10351565/誘當抓耙子 「動感蘇哥哥」秀考卷喊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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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幻動感蘇哥哥
散發光與熱,直至生命的盡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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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2.146.42.32
1F:推 jacktakuya:加油吧 在你臉書看到聲明文才知道這件事的 08/06 19:50
2F:→ lawboy0730:我常說「人非默默無聞,變是毀譽參半」啊 08/06 20:18
※ 編輯: lawboy0730 來自: 119.77.248.161 (08/07 01:34)
3F:噓 shukevin:真行,還公布學生考卷,這做法對嗎?不把投訴的學生找出來 08/07 08:42
4F:噓 shukevin:你就無法進行課程溝通?真是idol!!!! 08/07 08:47
5F:噓 kzzoz80:看到新聞都打著"超偶" 我想你連超偶的工作都會丟 真是三失 08/07 08:56
6F:→ lawboy0730:我有遮住學生姓名,以自清自己評分公正。 08/07 09:55
7F:→ lawboy0730:我希望投訴學生學會直接表達意見,勇於溝通。 08/07 09:57
8F:→ lawboy0730:演藝工作之存續與否,來自於市場反應囉。 08/07 09:58
※ 編輯: lawboy0730 來自: 119.77.248.161 (08/07 09:59)
9F:噓 visa9527:心眼太小,事後又故左右而言他 08/07 12:06
10F:→ visa9527:爪耙子加分題的做法實在荒唐,事後又想用創新教法掩蓋 08/07 12:08
11F:→ visa9527:試想超偶加分題不是唱歌而是回答誰說評審壞話的話 08/07 12:09
12F:→ visa9527:叫參賽者彼此出賣對方以求加分這種行為難以被觀眾接受吧 08/07 12:09
13F:噓 shukevin:所以學生投訴不算直接表達意見?報案要和小偷報,而不是和 08/07 14:32
14F:→ shukevin:警察局報?這法律教得一定很好!至於要學生學習勇於溝通, 08/07 14:34
15F:→ shukevin:,做老師的不出來和所有的學生勇於溝通,要一個個抓出來 08/07 14:35
16F:→ shukevin:才能讓學生學會勇於溝通?這就是你勇於溝通的方式和教學手 08/07 14:36
17F:→ shukevin:段?這根本就是白色恐怖! 08/07 14:37
18F:→ lawboy0730:我尊重你的意見,有些內容我已回應在聲明稿中了,不再 08/07 15:19
19F:→ lawboy0730:重述了。 08/07 15:19
20F:推 Felix76116:這就跟有些學校會讓學生對任課老師做問卷一樣都採匿名 08/07 15:26
21F:推 Felix76116:X對老師有不好的評價就要揪出來那就會失去做問卷的意義 08/07 15:28
22F:推 lovedenmark:shu肯定沒教過書..這年頭教書都要留證據的.. 08/07 22:05
23F:→ lovedenmark:學生為了衝康..什麼理由都會有..我教翻譯還有學生 08/07 22:06
24F:→ lovedenmark:投訴說..上課都在練習翻譯浪費.他們要上技巧... 08/07 22:07
25F:→ huo70:最大的問題是為了上通告不惜請人代課,聲明稿中對此事言之 08/10 17:47
26F:→ huo70:若素,沒有絲毫不安,只強調並沒有因此讓學生沒課上 08/10 17:48
27F:→ huo70:難道為了上通告請假是應該的嗎?因為可有可無的私事請人代課 08/10 17:49
28F:→ huo70:恐怕辯解的時候不應該如此理直氣壯吧 08/10 17: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