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IKOMAN (尾行君)
看板SuperBike
標題Re: [問題] 請教重機停車問題
時間Mon Dec 4 19:17:37 2023
我狀況跟你接近
我搬家完,觀察了一個機車停車區域一陣子,一般都停不滿,只有六七成左右,我就放心的把我的Forza停進去,還沒有超出停車格。然後隔壁也是一個用車布蓋起來的CB350
一個禮拜之後我車上就被貼了逕行舉發,隔壁的CB350也一起被開了,如果我再繼續停估計會收到繳不完的罰單,這時候我想到幾個停車方式:
1.停到環河的停車格去,走路去可能也要20分鐘以上,雖然會碰到行人檢舉的機率會低很多。汽車格都是滿的,機車格偶爾才有幾隻貓停
2.剛好附近有家樂福,家樂福有個空地是專給機車停沒有停車費的,如果要停室內也沒問題。雖然說是附近,但走路也要20分鐘。空地不是道路所以沒有違停問題
3.租屋樓下有空位,是在樓梯間裡面,這條路每棟的樓梯間都有停機車(舊房子一樓都沒鐵門),剛好我使用車的時間跟別人錯開所以輪流停。
我是停在自家樓下樓梯間,如果要檢舉估計警察也沒辦法,因為不是道路。唯一想到的只有工務局,用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至於一開始被開單的巷子,我每個禮拜檢舉一次白線10公分,一般人以為白線就能停,但10公分的白線根據華國定義叫做車道分隔線,所以停在上面的車子通通都是停在慢車道,順便把幫四輪佔停車位的路霸跟腳踏車一起通報。
要遵守華國不合理規定的人,不能只有我一個,在這條巷子沒有成為華國心目中的交通景象之前,估計不會停手檢舉
-----
Sent from JPTT on my Samsung SM-S9160.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61.159.8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SuperBike/M.1701688661.A.42B.html
1F:→ sck3612575: 沒看ID還以為是.. 12/04 19:19
2F:推 ilove1530: 8 12/04 19:35
3F:推 labanton: 8 12/04 19:43
4F:→ BIKOMAN: 9 12/04 19:45
5F:→ chenhwa: 曾 12/04 19:48
6F:推 s25g5d4: 局 12/04 20:02
7F:推 AVGMLBS: 長 12/04 20:07
8F:推 garyfan701: 樓上都接完了.. 12/04 21:54
9F:推 s25g5d4: 接 12/04 21:58
10F:噓 elynn889: 你是比照小型車,而且騎樓為人行空間,當然不能停騎樓 12/04 22:05
11F:→ elynn889: 啊 12/04 22:05
12F:推 s8803s: 接龍大成功 12/04 22:05
13F:→ elynn889: 某些縣市會以自治條例限制機車停放騎樓,違者也可依處 12/04 22:06
14F:→ elynn889: 罰條例第56條規定辦理 12/04 22:06
15F:→ s8803s: 曾局是不是看不懂 12/04 22:06
16F:噓 s25g5d4: 謝謝曾局再度弄臭一篇文 12/04 22:11
17F:推 w10211: 比照小型車就乖乖開放國道,不然跟雙標仔無話可說 12/04 22:25
18F:推 elynn889: 小型車不等於四輪以上汽車誒... 12/04 22:30
19F:→ elynn889: 依交通部路政司110年8月26日路臺監字第1100409749號函 12/04 22:33
20F:→ elynn889: 說明略以,「遵23」用以告示前段道路專供指定四輪以上 12/04 22:33
21F:→ elynn889: 汽車通行,不准其他車輛及行人進入,爰大型重型機車依 12/04 22:33
22F:→ elynn889: 該標誌係不得進入該道路 12/04 22:33
23F:→ elynn889: 我是支持開放,但問題法規就這樣寫,你既是小型車、汽 12/04 22:34
24F:→ elynn889: 車,也是機車 12/04 22:34
25F:推 woodghost: 一個不能只有我守法的概念 12/04 23:41
26F:推 er401: 真心支持889永遠從重機版消失 12/05 02:22
27F:→ tabris1: 指鹿為馬還乖乖被洗腦,笑死 12/08 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