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25g5d4 (function(){})()
看板SuperBike
標題Re: [討論] 關於行駛在快速道路的超車問題
時間Fri Aug 27 14:35:50 2021
※ 引述《danielpupu20 (哇書豪啦)》之銘言:
: 基本上沒看到推文有正確答案的解答
: 違規"右側超車"所指的是同車道,或是未劃分車道的路段從前車右側超車。
: 會造成違規的行為包括:
: (1) 前車要右轉時從其右側超車直行或轉彎
: 這個在市區路段一大堆人這樣騎。前後車是沒有所謂轉彎讓直行的。如果撞到也是後車責任大
: (2)北宜那種山路只有一線道路段從前車右方超車
: 至於原Po所說兩車道路段從外車道超車根本不是道交條例47條所說的"右側超車"
事實上行政院曾提修正草案以定義超車行為:
https://www.ey.gov.tw/Page/9277F759E41CCD91/83775c2e-9fde-46d0-a2b0-3bbc87a3d5f8
縮網址:
https://tinyurl.com/juasnwd3
截自修正草案法條說明:
因常有民眾將二次變換車道超越前車之行為與同一車道超車之行為混淆,
並將其行駛應遵守之規範及處罰混為一談(例如誤認變換車道從右側超越
前車係違規超車行為,衍生舉發及處罰疑義),為解決前揭爭議,有明確
定義本條例超車行為係指汽車於同向或雙向僅有一車道超越前車之行為,
與變換車道超越前車有別之需要,爰增訂第二項,以為明確。
翻譯蒟蒻:
道交 47 定義的超車係指同車道超車。
後來這條草案就這樣躺在立法院一直沒通過,
大概是同案好幾條條文爭議太大,只好繼續壓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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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sad0soul: 空氣刀五04/01 13:24
2F:推 Drstan: 空氣刀五04/01 13:24
3F:→ Drstan: 樓上太噁了吧04/01 13:24
4F:→ sad0soul: 你才噁 你全家都 04/01 13:25
5F:→ Drstan: 樓上抱歉 是我不對 04/01 13:25
6F:→ sad0soul: ( ′∀‵) 04/01 1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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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F:推 vul81320 : 所以结论到底怎样走可以阿 08/27 15:46
8F:→ pikaholo33 : 簡單一句話 不怕罰單不怕檢舉哪裡都能走 08/27 18:22
9F:推 allenzhuang : 簽名檔在幹嘛 08/27 19:46
10F:推 cyli430 : 我也看不太懂所以目前到底是從右側車道超車可不可 08/27 19:49
11F:→ cyli430 : 行 08/27 19:49
12F:→ GTR12534 : 沒有不行 因為那根本不是超車 08/28 06:59
13F:推 kennylan : 應該不是爭議太大,是加了等於脫褲子放屁吧 08/28 13:34
14F:→ s25g5d4 : 我是指其他條文喔,因為同一修正案還有嚴重超速門檻 08/28 14:42
15F:→ s25g5d4 : 下修至四十公里小時 08/28 14: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