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allenWYN (-------)
看板SuperBike
標題Re: [問題] 一個法令的問題!!
時間Wed Aug 1 12:53:39 2007
這法令還沒開始啦,不過像停車這種事就算規定停汽車格,應該也不太會抓啦。
你有沒有聽過還有另一個規定是大型重型機車視同汽車,所以等紅燈不能停在機車停
等區。白痴政府,只會單純以「比照汽車」傻傻地辦事,這樣連停在人行道上的大車
也都該罰了,那麼店家的車......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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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8.199.31
1F:推 yungshengwu:推一下... 這就是我不知道怎麼回答原po的原因! 08/01 17:39
2F:→ yungshengwu:大型重型機車視同汽車..也要等12月多高架通行時一併開 08/01 17:40
3F:→ yungshengwu:放... 所以現在還是要二段式左轉囉!! 08/01 17:41
4F:推 yungshengwu:停車格... 有位子就停了阿! 幾台都一樣... 格子內都算 08/01 17:44
5F:→ yungshengwu:就跟現在的機車停車格一樣... 6格可能停了9台... 08/01 17:45
6F:→ yungshengwu:當然每台都開單!! 很多變通... 所以我說不知道怎回答 08/01 17:46
7F:推 ICEpatrick:你錯了!!在台灣6格停車格可以停16台~擠不下的都停出去 08/02 1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