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ordonLee (Bleed The Sky)
看板SuperBike
標題Re: 有什麼好叭的
時間Mon Feb 23 20:17:45 2004
※ 引述《NicKuo (我好想念你)》之銘言:
: ※ 引述《GordonLee (Bleed The Sky)》之銘言:
: : 是嗎?
: : 我又不是沒裝後照鏡
: : 有沒有大車我清楚的很
: 此言差矣
: 試問您在路上要接近歐巴桑/歐吉桑騎的車時
: 您何以確認她/他行車的動向?
: 您可以保證她/他不會突然來個左轉或右轉?
: 同理 並不是您自己清楚的很就夠了
: 別人並不知道您清不清楚
: 想當然爾 鳴喇叭來提醒前方駕駛人乃最主動之方法
: : 還是他想提醒我名貴的重車要接近了
: : 便宜的轎車最好閃遠一點
: : 碰到可是賠不起的
: 名貴?多名貴?
: 一台公升級重車大概五十萬
: 便宜的轎車多便宜?
: 更何況車輛的價值又怎比得上人身的安全?
: 您何以要用"人性本惡"的觀點來推測那是別人對你的挑釁?
: : 這樣我寧可相信是他誤觸喇叭的
: : 不是針對重車族
: : 只是騎什麼車開什麼車都一樣
: : 車再好 人沒品一樣是廢物一個
: : 上次在日月潭遇到的就不一樣了
: : 不超速 不危險駕駛
: : 那才叫有品味
: 當然 行車有行車的規矩要遵守
: 不危險駕駛當然有品味
: 但是 超速就是沒有品味?
: 超速同等於危險駕駛嗎?
: 超什麼速?台灣法規的速限?還是車輛本身的安全速限?
: 如果您認為是前者
: 那我可以告訴您 全台灣沒有幾個人是"有品"的駕駛
如果有一天騎重車很開心的去郊遊
左線突然射出一台車
還用力的叭了好大一聲
是我都會覺得
開車了不起阿
現在開車的被騎重車的叭了一聲
還嚇到我的家人
警告前方駕駛人?
閃大燈不好嗎
為什麼可以找些似是而非的理由來脫罪
這樣不合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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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20.200.87
1F:→ bbooyy:叭很大聲是錯的 喇叭聲不得超過半秒 推 61.216.20.107 0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