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schenlemn (sin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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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Fw: [公告] 違規行為水桶判決
時間Tue Jan 20 01:28:50 2015
※ [本文轉錄自 Suckcomic 看板 #1KlJwLcy ]
作者: jschenlemn (sinra) 看板: Suckcomic
標題: [公告] 違規行為水桶判決
時間: Tue Jan 20 01:27:46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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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 決 摘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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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yppt君違反『板規3-1、3-5』,予以
水桶三日。
youareabitch君違反『板規3-1』,予以
水桶三日。
asosqazs君違反『板規3-1、3-3』,予以
水桶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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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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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
#1Kl8tzFC (Suckcomic)
【文章標題】 [青年] 驚爆遊戲為何能執行?
【判決時間】 2015年0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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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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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yppt君違反『板規3-1、3-5』,予以
水桶三日。
youareabitch君違反『板規3-1』,予以
水桶三日。
───────────────────────────────────────
一、(三)、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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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a. 根據板規3-1,不得以無關作品之事項為護航,違者判處水桶三日。
例如:不爽你去畫、不然要怎麼畫(批評讀者能力)、年輕人就是不懂(批評讀者
身分)、愛看又愛吐、看漫畫這麼認真幹甚麼(批評讀者心態)
另外若以銷售量或是讀者數量來護航也屬於此項違規。
本項為最嚴重違規護航,在推文中使用會被水桶三天,在文章中使用會被直接刪文
不另行公告。
1.b. 根據板規3-5,護航時不得以本部、他部作品或現實更爛之例證舉例對比己身
不致特爛,違者予以警告兩次。
2.a. 該文中,jayppt君先以類似本篇標題之他部作品舉例,以對照並消滅該文吐槽之
該當性。然以此行為已是違反板規3-5之行為。
而後又說「不用想太多」,已是批評吐槽者心態,並以此強行終止吐槽之行為
實違反板規3-1,予以水桶三日。
3.a. youareabitch君表示「太認真」、「吐不完」,亦為批評吐槽者心態與行為,
實違反板規3-1之舉,因此予以水桶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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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四)、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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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jayppt: 下一篇:詐欺遊戲為何能執行 帝愛為何存在01/19 14:24
2F:→ jayppt: 看爽就好啦 有炸彈有奶不必想太多01/19 14:26
3F:推 youareabitch: 你太認真了 這種架空的設定要吐吐不完01/19 1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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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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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
#1Ki-zxTB (Suckcomic)
【文章標題】 [少年] 鑽石王牌
【判決時間】 2015年0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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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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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osqazs君違反『板規3-1、3-3』,予以
水桶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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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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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a. 根據板規3-1,不得以無關作品之事項為護航,違者判處水桶三日。
例如:不爽你去畫、不然要怎麼畫(批評讀者能力)、年輕人就是不懂(批評讀者
身分)、愛看又愛吐、看漫畫這麼認真幹甚麼(批評讀者心態)
另外若以銷售量或是讀者數量來護航也屬於此項違規。
本項為最嚴重違規護航,在推文中使用會被水桶三天,在文章中使用會被直接刪文
不另行公告。
1.b. 根據板規3-3,護航者不得以幻想、推測之劇情予以護航。或要求讀者等待後續劇情
違者予以警告兩次。
2.a. asosqazs君表示「太認真」,為批評吐槽者心態、實違反板規3-1之舉;而後又表示
「那以後...」(詳見事證),此段為asosqazs君自行假設之情境,並以此反駁吐槽者
論點,而此舉已經違反板規3-3。
綜合以上違規,予以當事人水桶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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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四)、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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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F:推 asosqazs: 阿就一本漫畫而已這麼認真,那以後其他非傳統強隊都不能01/16 15:18
5F:→ asosqazs: 有強投了不然都是球探失職01/16 15:18
6F:→ asosqazs: 真田本來打棒球就玩玩的,青道當初邀他就一定會去?01/16 15:20
7F:→ asosqazs: 有資質天賦又如何,沒有讓他想變強的父子黨他會這麼強? 01/16 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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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上訴與救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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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 版友不服判決
請於收到判決信後
三日內於
SuckcomicBM提出申訴。
申訴時請附加有效字數一百字以上之自身行為並無觸犯板規之客觀實際理由
供板主群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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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板主:jschenlem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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