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odivan (白河家的螢天下無雙)
看板Suckcomic
標題Re: [少年] 這回的爆漫王
時間Mon May 24 19:07:05 2010
※ 引述《paladin90974 (芭樂丁)》之銘言:
同意,他們說要畫出超越新妻的作品
但是標準只有很攏統的"有趣"
請問這有趣要怎麼判定?
銷售量?投票?
舉個例子來講MO和出包王女
後者票數比前者還要多
但是前者按照評價來看比後者高出很多
要怎麼來區別?
按照裡面的講法,投票有分兩種.....
那就更複雜啦
總而言之,我一直覺得這部作品拍JUMP馬屁拍的超嚴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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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的誤認是讓人最傷感的?
1.原本以為是幼馴染寫的信,沒想到是以為沒有關係的朋友所寫
2.以為隔壁房間的男孩是回憶中的男孩,結果他朋友才是
3.原本以為認識的同學是小時候的情人,沒想到是她同父異母的姊姊
4.以為女友是過去曾經發誓要守護的小女孩,結果只是旁邊的病患
5.以為自己是害死男友的媽媽元兇,後來發現是自己的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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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84.22.36
1F:推 marcoyao:我因為這部作品而開始同情富姦的休刊... 05/24 19:12
2F:推 ciafbi007:誤認一部作品的誤認讓我最感傷... 05/24 19:17
3F:推 bbbsmallt:有趣就作者說了算啊,大概像是B比C有趣,A又比B有趣這樣 05/24 19:17
4F:→ bbbsmallt:比來比去,爆漫就這點看了很囧 05/24 19:17
5F:推 pipiispipi:我只覺得主角兩人自我感覺良好 死不服輸 05/24 19:19
6F:→ pipiispipi:從他們一見到新妻開始 最高就開嗆了 05/24 19:20
7F:推 bbbsmallt:新妻就現任大魔王吧,被幹掉之後世界就可以恢復和平了 05/24 19:24
8F:推 firewolfer:這部漫畫的有趣值......有一萬點! 05/24 19:54
9F:推 egg781:我覺得主角的責任編輯很愛把有趣掛在嘴上,什麼東西都說有趣 05/24 19:54
10F:→ egg781:他是有趣播放器嗎? 05/24 19:55
11F:推 windhsu:我覺得是以賣得好不好來分 05/24 20:52
12F:推 kenyun:主角不可能跳槽到講談、小學…但是如果去畫美漫紅回來就太 05/24 21:31
13F:→ kenyun:有趣了XD 就跟棒球漫畫的MLB模式一樣XD 05/24 21:31
14F:推 yuhung:建議他們去香港發展... 05/24 21:48
15F:推 themoney123:美國MLB挺智障的啊XD 05/24 22:12
16F:推 stygianX:一開始新妻的crow還不是再編輯部隨便畫一畫的而已,編輯 05/24 23:48
17F:→ stygianX:部還不是隨便就答應開始連載了? 05/24 23:49
18F:推 sillymon:我對於裡面的角色開口閉口滿嘴的有趣 感到非常火大 05/25 00:10
19F:→ gp99000:有趣(面白い)我還蠻常在日本作家形容某些..有趣的作品時, 05/25 00:11
20F:→ gp99000:看他們用的,這個詞大概對他們來說有特別用法吧 05/25 00:12
21F:→ sillymon:這部漫畫老是愛用這套幫JUMP自吹自擂 啊啊啊啊啊啊 05/25 00:13
22F:→ secred:亞城木夢葉經過一番決戰最後殺死新妻英二然後入獄服刑 05/25 01:17
23F:→ secred:最好兩人在監獄裡連載 這樣一定有爆點 05/25 01:18